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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散文随笔(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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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中,大家对随笔应该都不陌生吧?随笔是散文的一种,可以不受体裁的限制,灵活多样,不拘一格。你见过的随笔都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玉米散文随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玉米散文随笔(通用20篇)

玉米散文随笔 篇1

玉米,在我们家乡称作“棒子”。按说生活在农村的我应该很熟悉它了,可是到今天才觉得认识了它。

村里的土地基本上都是水田,冬天种小麦,夏季种水稻,一些自留地的旱田也是被种上了棉花或者大豆,对玉米的印象是小时候村里种旱田时留下的,那个时候真的没有细细地去看它。记忆里,吃玉米桔杆的甜稍,掰玉米粒儿,钻进桔杆堆里捉迷藏。

在辽宁盘锦的土地上看到了大片面积的玉米田。住宿的院子门口也种了几行。刚到盘锦的时候,玉米还不到一尺高,长势真快,一个月时间已经高过人头。就是这个时候,一天早晨从玉米叶面上的细细水珠开始让我从心里爱上了它,原来它如此的美,从前只是知道,今天才算认识它。

晨光里,门口一人多高的玉米叶面上细细的水珠晶莹,我不禁伸手去摸,毛茸茸的刺,先是心里一惊,待仔细看,发现玉米叶面上是密密的绒毛,如此新的发现让我惊愕的心语:“哦,原来玉米叶面上长满了细细的绒毛。”再摸叶面的下面是光滑的。我发现自己还没有认识它,随后认真的打量起来。

我退后两步,仔细打量。玉米的身姿真是挺秀,既不显得粗壮,也毫不觉得纤细,叶子舒展开来,就是那样得体合适,不上昂紧收也不松散的低垂。那一身绿色,不深不浅的新,既不艳丽夺目,也不粗俗无光。长长的叶子,不让人觉得丰腴的宽也不是瘦瘦的窄,中间一条白白的亮线又显得洁净。叶边波浪一样的弯曲,犹如做了一点点最恰当不过的修饰,倍添了一分出俗的美丽。真像一位极致的女子,贵而不骄,简而不俗,雅而不清高,近人而使人生敬。若是这般的女子,谁不心生爱意,定是那样的描述“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需养兰,也不用种梅,只在每年春季种几粒玉米,就可以好好欣赏那种极致的美了。

玉米散文随笔 篇2

许三观一家人从这天起,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了,早晨一次,晚上一次,别的时间全家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一说话一动,肚子里就会咕噜咕噜响起来,就会饿。不说话也不动,静静地躺在床上,就会睡着了。于是许三观一家人从白天睡到晚上,又从晚上睡到白天,一睡睡到了这一年的十二月六日……这一天晚上,许玉兰煮玉米稀粥时比往常多煮了一碗,而且玉米粥也比往常稠了很多,她把许三观和三个儿子从床上叫起来,笑嘻嘻地告诉他们: “今天有好吃的。” 许三观和一乐、二乐、三乐坐在桌前,伸长了脖子看着许玉兰端出来什么。结果许玉兰端出来的还是他们天天喝的玉米粥,先是一乐失望地说: “还是玉米粥。” 二乐和三乐也跟着同样失望地说: “还是玉米粥。” 许三观对他们说:“你们仔细看看,这玉米粥比昨天的,比前天的,比以前的可是稠了很多。”

玉米散文随笔 篇3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节过后,空气中弥漫着春的气息。

“爆玉米花啰“!伴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孩子们欢呼起来:唱起“二月二,龙抬头,大囤满,小仓流”的儿歌;玉米花香味在空气中氤氲,大街上回荡着欢声笑语。大人们用茶缸或小瓢盛着玉米在排队等候爆玉米花,兴高采烈地说着家常话,孩子们围成一圈观看爆玉米花。

早在宋代,人们便通过爆米花来占卜一年之“休咎”。“东入吴门十万家,家家爆谷卜年华。就锅排下黄金粟,转手翻成白玉花。红粉美人占喜事,白头老叟问生涯。晓来妆饰诸儿子,数片梅花插鬓斜。” 清代诗人赵翼不仅描绘出了爆米花的美,而且写出了爆米花给人们生活增添的无限情趣。

赵翼是苏州人,他们“爆”的米花是南方的大米;而北方,则流行在二月初二爆玉米花。农历二月初二,叫“龙抬头”,老百姓在这天吃“爆米花”,庆贺“金豆开花、龙王升天、兴云布雨,五谷丰收、国泰民安”逐渐成为习俗。

爆玉米花的是一位面色黝黑的中年人,动作麻利,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他熟练地把玉米倒进一个中间粗,两头细,顶上有盖子的炉里,封好口,然后把炉放在架子上,用左手摇动起来,架子下面是烧得正旺的炭火桶。他右手拉风箱,偶尔往火桶里填上一两块炭,动作极其娴熟。铁锅把手上,有一个圆圆的压力表,老人不时地看一下时间。大约七八分钟后,他把爆米花炉迅速地倒转一圈,起身拖过一个长笼子,然后把铁锅从架子上拿下来,对准笼子,准备起爆。

记得四十年前爆玉米花,用的是腊条编织的大长笼子,每爆一炉,总有一些玉米花从笼子口和笼子的缝隙里喷出来四散一地,瞬间烟雾迷漫,嘴馋的孩子便在地上哄抢玉米花:有的被踩掉了鞋子,有的头碰到了头,疼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有的孩子忙不迭地把捡到的玉米花往嘴里送,孩子们个个灰头土脸,忙得不亦乐乎,大人们被逗得哈哈大笑,对孩子们评头论足。

用铁锅、炭火爆出的玉米花,脆、香、酥,放进嘴里一嚼,那种玉米的芳香沁人心脾,从头顶爽到脚根!

二月二前后爆玉米花,是农家重要的亲子活动项目。它爆出了农村人的欢乐、和谐,它爆出了农村人的春天的希冀、秋天的期盼,它爆出了农村孩人多姿多彩的童年。

童年的岁月啊,因爆米花而绚烂,因爆米花而芬芳!

玉米散文随笔 篇4

午睡后,孩子兴奋的说:“老爸快来看,我买了只松鼠。”我带着朦胧的的睡意,惺忪的睡眼,虽然心里想着松鼠有什么好看的,我孩童时时时见、日日见,但还是看了一看那只松鼠。

我仔细地看,生怕那里有伤养不活。全身上下,无伤,无血迹,倒是嘴角处微红,没有破皮,只是红肿,我迅速作出判断能养活。看着笼子中有一串玉米连着弹簧,其中一颗玉米有咬过的痕迹。我猜测松鼠肯定是去笼子里吃玉米,触动机关,把自己关起来了,嘴的红肿并非伤,而是惊慌逃窜中,被笼子夹到。为了那一串玉米,就可怜的沦为笼中之物,最可恨的是玉米还没有下肚。

那一串玉米一直挂着,松鼠再也不敢去碰,我想是长记性了,要是能给它一次在选择的机会,他肯定不敢再吃了。我想起树中所说的狼,狼要是被猎人所布的兽夹夹中,一定会咬断夹中的腿脚逃跑,所以断定狼是唯一不会在同一地点两只狼相继被捉被抓的动物。你看松鼠虽然很小,但是它还是长了记性的,那一串玉米一只在笼中,任凭如何饥饿它还是不敢再去碰了。在欲望面前,我们该向松鼠学习。

孩子,每次催促着我,该给松鼠喂食了,该给松鼠喂水了……松鼠带给孩子快乐,我却当上了保姆,孩子的快乐建立在父亲的劳动之上。孩子还小,一来怕放跑松鼠,二来怕松鼠伤到孩子,我还是充当了孩子最有利的饲养工人。看着松鼠吃苹果时发出呲呲呲的响声,我知道松鼠已经不怕人了,它开始认同这个家了。刚来时,人看着他还不敢动嘴,才几天时间,已经不怕生了,不论香蕉还是五谷,都吃的肆无忌惮。我原以为它好了伤疤忘了痛,它开始了它幸福的生活,我才明白只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你不能逃出笼子,你就幸福的生活。

我想着劝说孩子让他回到自然里,自由的生活。孩子说:“还是我养着要好,放了会被别人打死吃了,或作为标本。”他们班上的孩子就制作了一个。我想管着总还是算活着,虽然自由受限,但吃穿不愁,安全可靠。意外伤害不仅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也存在人与动物之间。我们的童年,松鼠是美味;孩子的童年,松鼠是宠物,是爱的寄托。

夜半时分,松鼠被冻的吱吱吱叫,声音很小,它怕惊动它的主人休息。我还是起来拿了件旧衣服盖着笼子,可爱的动物,你是孤单还是寒冷还是害怕……

玉米散文随笔 篇5

玉米在五六十年代是人们的主要食粮,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对玉米花更是独有情钟,因为它是那时惟一能够吃到的点心和零食。谁要是有了些玉米花,就会把它装在衣服口袋里,故意弄得鼓鼓的,作为显摆自己富有的象征,掏出一小把送给对方,那可是上等礼物。饿了的时候抓几粒扔进嘴里,嚼起来又酥又脆,还嘎巴嘎巴直响,满嘴喷香,真是又解饿又解馋。

不过在当时那个年代,要吃到玉米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生产队的玉米刚要成熟,就派出了护秋员。等收获后拉到场院就看得更严了,看场院的民兵昼夜巡逻,要是发现谁拿了一穗揣了一把,轻者罚工分,重者挂牌子游街。小孩子们老远望着胖乎乎的玉米穗,黄橙橙的玉米垛,直巴唧嘴口水流多长,要不是大人们看得紧不惹事才怪呢。等生产队收完了玉米,连秸秆也拉完了,再派学校的学生拣一遍,才可以让人们随便拣。小孩子们终于盼来了一年吃玉米花的机会。我和两个弟弟放学后,尽管肚子咕咕直叫还是一溜烟向远去的玉米地跑去。我们顺着玉米地垄沟,低着头用脚着玉米叶子和杂草,尽管蒺藜挂满了裤角,我们还是聚精会神勇往直前。脚下一旦踩到硬邦邦的东西,立即弯下腰仔仔细细翻找,偶尔拾到个玉米穗,不论大小都欣喜若狂,如获至宝,想着晚上可以围在灶坑口掏出的灰火上烧玉米花吃,口水一个劲往肚咽。秋天的新玉米花别有一番滋味,虽然由于玉米粒的水分大不出花,但是烧熟后个个鼓溜溜的晶莹剔透,放进嘴里一咬随着发出扑哧一下响声,还会溢出一股甜丝丝母乳般的清香。虽然个个烫得龇牙咧嘴,但仍然忍不住一个劲往嘴里忙活,一个个吃得甜嘴巴舌。

北方冬天的夜是漫长的。当时一个人一天的口粮平均不到一斤,晚饭不是稀粥就是瓜菜带,小孩子们蹦达几下撒泡尿就饿了。哥几个时常趁父母不在家时,跑进仓房偷几捧玉米,围在火盆旁(农村冬季为了取暖,用粘泥做成盆状的一种泥盆。把做饭后灶中余火盛上放到屋内的炕上)扒几根秫秸棍当筷子,把玉米粒埋入火盆中炒起玉米花来。待埋下的玉米粒稍有响动,大家就一齐下手来回拨拉,遇到成熟的就夹起放入嘴中。玉米粒饱满水分少的还会不断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火盆中刹时崩现出朵朵可爱的小白花,每当这时我们就会眉开眼笑,有时还会发生一场小小的争夺战,因为大家都爱抢小白花吃,吃在口里柔软甘甜。当火盆中再也找不出一粒玉米花时,不得不大眼瞪小眼怏怏收兵,可却都忘了洗自己的一个个小黑嘴巴,难逃母亲回来后的一顿数落。我们只得乖乖的认错,毕竟是偷吃了一家人全年的口粮。

母亲也曾经用做饭的大铁锅给我们炒了一次玉米花,那是1964年全国粮食紧缺时,沈阳的一位远房亲戚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说是专门到我家来吃玉米花的。母亲很为难,但还是答应了。这可乐坏了我们哥儿几个,我赶紧拿起耙子去搂野草,因为炒玉米花烧茅草类软柴火温火慢炒才好吃。二弟负责到东沙坨背沙子,因为炒玉米花时锅内先放入沙子,待沙子炒热后再放入玉米一起翻炒,这样炒出的玉米花才又酥又脆而且熟得均匀没糊粒,爆出的一朵朵小白花又白又大又多。三弟自然是晚上炒时负责烧火的“火头军”了。到了晚上炒的时候,母亲头上扎着围裙,两手用大铁笊篱不停地在锅中翻动。一会儿锅里就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响声,一朵朵小白花争先恐后地崩了出来,就像紧紧围在锅台旁孩子们一张张贪婪的笑脸。然而我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当时母亲那被灶火映红的脸上,除了慈祥和汗水,彷佛有一丝忧虑,但她的眼睛却始终笑眯眯地望着那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当他离开我家时,母亲给他装了满满两大衣口袋,多半是带着小白花的玉米花,使我们羡慕不已。

前几天,在超市买了袋玉米花,尽管样式新颖包装别致,却怎么也吃不出孩提时的味道。回到家,我赶紧把年前二弟从农村稍来的玉米花小口袋,从小孙女放弃的零食盒中找出,打开一看,呵!个个圆鼓鼓黄灿灿的,朵朵小花白净净笑眯眯的。抓一把放到嘴里原汁原味,沁入心脾的清香,咀嚼起来令人回味无穷。

玉米散文随笔 篇6

我的母亲马上就70岁了,白发早已上了头,但她还在田间地头辛勤地耕耘,我们当儿女的怎么劝也劝不住。

前几日,我到我家的老房想去望望父母,虽然我们早已搬入新居,相隔半里地,但是仿佛不去看他们,心里就像缺少了点什么。

我刚走到门口,就看见母亲从山上扛了一捆玉米秸秆,我要把它从她的肩上接下来,她说:“如果你能干,就不用我了。”是的,我是一个重度残疾人,田地里的活儿,我根本没帮不上忙儿,我的一家四口人的田地一直是父亲操劳着。

走到院子里,母亲把肩上的玉米秸秆“甩”到地上,只见她的脸上早已浸出了汗珠儿,母亲的身躯仅有八九十斤重,且越来越佝偻,我可以想象出她是怎样从一里外的山上扛下来的,那种劳累的情景瞬间浮现在我的眼前,令人感动!

接着,我和母亲开始掰秸秆上的玉米,她说:“今年就只剩下这点嫩苞米了。”因为我掰得很快,她又说:“从小到大,我没看见你掰过苞米,没想到你还能干活儿啊!”我既感到欣喜又很惭愧,因为四五十年来,我从未为父母分担点什么。

玉米全部掰完后,母亲把它们装到塑料袋子里,对我说:“你赶快把它拿走吧。”刹那间,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

回家后,妻子问我:“苞米不是早已掰完了?”

“这是咱妈在山上新开辟的一块地。”

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的身体每日俱下,看着母亲瘦骨嶙峋的样子,妻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协助父母把田地的玉米早已掰完了。没想到还有一块地,母亲在那块地上,还种点黏玉米,是专门留给我们吃的,又从玉米秸秆里挑出最嫩的。

当妻子把玉米煮好后,放在餐桌上时,一股香喷喷的味道扑鼻而来,令人垂涎欲滴,我们吃到嘴里的不仅仅是玉米,而是母亲的爱啊!

玉米散文随笔 篇7

周末,如期接到老家母亲的电话。我打断她的絮絮叨叨,问:玉米熟了吗?

电话里母亲怯怯地说:玉米是熟了,你们有空就回来,没空就甭回,不指望你们。说完就赶紧挂掉了电话。

我拿着听筒有些自责,母亲真是老了,以前从来不这样婆婆妈妈、没完没了的。

周六,我和孩子回到了老家。母亲在门外的石头上坐着发呆,我们走到近前,她仍目光呆滞。女儿喊了声奶奶,她陡然醒来,兴奋得像个孩子,拉着孩子的手,脸上溢满了幸福。

走进院子,父亲正在磨一把镰刀。我问:爹,几时去地里?母亲接过话说:不急不急,吃了晌午饭再说。

父亲烧火,母亲在案上忙活,我过来搭把手,帮着母亲翻锅里的馍。新麦面的清香溢出来,久违了的味道。葱油饼、炒南瓜、小米粥,孩子和我狼吞虎咽。

午后,我们带着工具来到田地里。田地一派熟悉的景象,玉米宽大的叶子开始干枯,棒子包着一袭白衣,露出成熟的底色。

玉米杆子十分粗壮,我手持镰刀砍玉米杆子。镰刀和我有些生分,弯腰侧身,用力砍削,我竟累得不行。

父亲哼哧哼哧地装车,母亲和我边干活边唠嗑。母亲说,唉,真可怜,咱老房子隔壁你刘大娘也随丈夫去了,留下个孤儿,没人萦记哟!

母亲又说,那谁谁被癌症折磨得受不了,一口气喝了瓶百草枯,肠子都烧没了。人老了,怎么这么难?!

我蓦然感到心底沉重,不知怎么安慰母亲,生老病死这个人生命题,谁能说得清?

我说,你们到城里住吧,看病吃药多方便。父亲接过话,不去,人多得像蚂蚁,闹哄哄的谁受得了?!

傍晚时分,终于把一亩多玉米弄回了家。孩子嚷着要返城,我想住一晚,母亲也极力挽留,想让我们在家过个中秋节,莫衷一是。最后,母亲还是尊重孙女的意见,送我们走。母亲整理一番,竟然搬出大包小包的行李,全是吃的用的,要我带走。想起我带回的小盒子月饼,十分惭愧。

咳咳喘息的父亲、步履蹒跚的母亲站在村口,用温情的目光注视我们。我忽然有个决定,每年都要回来掰玉米。掰玉米不只是掰玉米,是父母想念儿女的恰当理由。回家掰玉米吧,看看父母,也让父母看看你!亲亲故乡的泥土,也让故乡的泥土亲亲你!

玉米散文随笔 篇8

在乡下,夜晚,屋檐下的蛐蛐开始嘁嘁地叫成一场比赛的时候,玉米却渐渐地安静下来,陷入沉思或等待。从青翠的畅想和滴着露水的梦境出发,直到秋的深处,玉米不是倦了,而是成熟,惟有成熟,沉思才有味道,秋才入诗入酒。

在北方,玉米像北方的汉子一样骨骼粗大,秉性豪爽,所以在庄户人的眼睛里,玉米从来不是种植的庄稼,而是自己的兄弟。从玉米地里划锄或施肥回来,庄户人伸长脖子把冰凉的井水猛灌一气,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和玉米哗啦哗啦的笑声遥相呼应,嘘寒问暖似的。

庄户人的生活是从一首诗里开始的,那里面首先就有玉米,然后是汗水、辛劳和盘中餐。玉米从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每一株玉米在粗糙的大手播进土地的一霎那,不管贫瘠还是肥沃,不管黄土还是黑土,就已抱定了金黄的决心,而且矢志不渝。在家乡,一场疾风骤雨后,小麦常常会东倒西歪,难经磨难的样子,玉米则不然,玉米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伫立,伫立成庄户人眼中绿色的旗帜,而旗帜没有轻易倒下去的道理!这一点,和我在水瘦山寒中长大的乡亲息息相通。

玉米身子高大,叶子修长、碧绿,即使到了躁动的青春期到了生儿育女的时节,也不像一些艳丽的花朵一样招招摇摇,它把自己的希望和精力集中在头顶天线一样毫无光彩的花穗上,冷静而含蓄,然后在风中歌唱明天。

仿佛一夜之间,每株玉米怀里都仙人似的抱了翠绿的带鲜嫩红缨的“拂尘”,秋把自己化作无数颗黑夜里的星星,让每一缕星光普照在玉米身上,然后,“拂尘”一挥,玉米的怀里便是金黄的智慧,智慧一粒粒的,每一粒都闪烁着光芒,光芒一直闪进庄户人的眼睛里,渍进庄户人的笑纹里。

中秋月圆的时候,万家团圆,庄户人的玉米兄弟也要回家,它们被编成辫子似的挂满了庄户人的墙头边、屋檐下,和一串串燃烧似的红辣椒,丰腴着庄户人越来越红红火火的日子。那年丰收,作为庄户人的父亲,在小院中旗杆似的竖立起十根碗粗的木头,上面密密层层挂满了玉米,看上去蔚为壮观,一天晚上,一阵轰响,“结满”玉米的柱子不堪重负倒了一地,父亲听到了玉米们哈哈大笑的声音,但父亲一点也没有生气。当然,也有在深秋才接玉米回家的日子,不过那得委屈它们了,那时天早晚都有些冷了,玉米却还在为回家积蓄着最后的力量,就像一个出门游学的学子,不饱读诗书,不胸藏锦绣是不愿回家的。

蛐蛐在玉米脚下一跳一跳地做着游戏,唱着歌,嘁嘁嘁嘁的,蛐蛐说,玉米啊玉米,还不回家啊?玉米说,回家,回家,我的兄弟就来接我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秋天听到了,放慢了疾走的脚步,回头笑笑,阳光灿灿烂烂的。

玉米散文随笔 篇9

昨日与荷姐姐一道,从开心龙处拿回叶静老师散文集《秋天里的单音节》,很是和夫君炫耀了一番。上次没有应开心龙的邀请,参与聚会,错过了叶老师赠书的机会,原以为会是一个永久的遗憾,不想在短短的时间内,这遗憾就被热心的柯老师给补回来了。

当我们得到这本书的时候,开心龙说他已拜读完毕,荷姐姐张大嘴巴表示惊讶,我则表示理解。因为叶老师的文章,就像是金子一样。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金子的,已经拥有的人谁都会视若珍宝,一口气读完,那是对叶老师莫名的崇拜与景仰。

理论上支持开心龙,实践中,我却与荷姐姐走上了一条路,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我们要慢慢品味,慢慢学习。

事实上,我是一个很浮躁的人,一篇文章太长,我看不下去。当然,特别好的除外。一本书,很少从头开始看,往往斩头去尾,从中猎奇,这是我最大的毛病。

中午,躺在竹躺椅上,翻开叶老师的“单音节”,随意看到《剥玉米》,遂看了下去,一遍读完,觉得有意思。两遍再读,意味深长,再读再琢磨,意犹未尽。从中,我看到了其貌不扬的叶老师(姑且让我这么说,相对于叶老师的文章来说,叶老师实在不能算一个帅哥,就像我和一个朋友调侃说另一位作家,长的像个猪八戒,怎么就那样玉笔生花呢)那不同凡响的笔墨里,渗透了他多么高尚的精神境界,还有他踏踏实实的为人与作文风格。当然,叶老师的文笔之绝,非我拙笔所能形容。

首先,叶老师的文章里,不乏崇高的境界。文章的第一段里有这样的话:“然而跟山叔坐在一起,一边说话一边动作,你就觉得一个人要想活得滋润。不一定非得当总统作将军,即使是盘腿而坐,保持跟玉米垛子差不多的高度,也就占尽了季节的风情。”叶老师这段话既是对社会生活的领悟,更是对自己人生的剖白,叶老师来源于乡土,眷恋于乡土,叶老师本可以有更好的去处,可是叶老师却把自己植根在最基层的群众当中,叶老师深爱着他的家乡,叶老师把自己交给他的学生,叶老师愿意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常来常往,这就是叶老师,一个伟大的灵魂与普通的身躯结合在一起的叶老师。

其次,叶老师的文章里,不乏含蓄的情愫。文章的第三段这样写着:“父亲喝得熏熏的,红着脸回来的第一句话便是:小孩子应该学会剥玉米。后来我摸清了这句话的来由,父亲在山叔家看见他有个女儿,年龄和我相仿,正是个剥玉米的巧手,不但玉米剥得伶俐,人也长得乖巧。后来父亲叫我学剥玉米,我的脸就发热”,在父亲的醉言中,叶老师懂得酒后吐真言的道理,所以叶老师硬是摸清了父亲此话的由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叶老师知道这学“剥玉米”的背后,蕴含了父亲怎样的期望,因此,年轻的叶老师一听到父亲叫自己学剥玉米,脸就发热,已经是情理之中,虽然,文中没有直接说明。这就是多情的叶老师。

再次,叶老师的文章中,不乏细致的描述。文章的第五段说“要想把玉米剥得飞快,首先只须记住一条,那就是沿着玉米的行列,由大头上去,由小头下来,手在玉米棒子上走着之字路。尽管右手的拇指摩擦得生疼,甚至起泡,还得坚持着”,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不会有这样的细致描述,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叶老师的作品都是来源于生活。在叶老师的文章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幅真实的生活画面,一个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我们很难看到那些无病呻吟的章节,我们也基本遇不到那些晦涩得要翻江倒海查字典的字词句。这就是真实的叶老师。

第四,叶老师的文章中,不乏普通的真情。文章第六段有“山叔老得真快,额上脸上都像犁得很深的地垄沟。他眯着眼睛偎在秋阳下,以拉家常的口气跟我说:我家丫头一定要找一个有出息的人。说过了那句话,山叔就从我的感激里走远了,直到他走进对面荒山上的一座黄土堆里”,从这一小段话语里,我们可以看出,叶老师有着平常人一样的真情实感,叶老师事实上也不是一个神,他就生活在我们中间,叶老师对人生的感悟超过我们每一个人,叶老师对山叔的感激与怀念,是那样的刻骨铭心,那一段话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出叶老师深深的感伤。这就是人情更甚于才情的叶老师。

第五,叶老师的文章,不乏抽象与朦胧。文章第七段:“母亲告诉我,没有山叔,可能就没有你现在的这份工作,就没有你印在报纸上的哪些诗和作文……山叔在他的那抷土丘下,默默地受着我的怨愤,一直到我的孩子长到他外孙腰高的时候”,从这一段中可以看出,山叔的女儿终没有与叶老师结缘,可是,我不明白的一点是,山叔激励了叶老师,叶老师没有聚他的女儿,这已经有些对不起山叔了,可无辜的山叔怎么又会受着叶老师的怨愤呢?为什么叶老师会对山叔有怨愤呢?难道是山叔不愿意把女儿嫁给叶老师?

不知是我的愚钝,还是叶老师故意留下的悬念,带着这一丝丝的遗憾。我在学习《剥玉米》的同时,总算与叶老师走近了一点点,虽然我们之间距离还很远,远得我对叶老师望尘莫及。

玉米散文随笔 篇10

今年我没掰玉米,当然现在还不到掰玉米的时候,即使麦子也只才举了饱满的穗儿,它也不到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真正到了收秋,那少之又少的玉米田也没一块属于我的,我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去那一片迷人的绿中忙碌。

鞋底残留着村道上的纤尘,举手投足间亦会带出泥土的气息,我却离开了我的农家小院,怯怯地步入了城市的喧嚣,开始学着去做一个所谓的城里人。

我所居的小城,我成为一份子时最初的小城,它也是被浓重的乡村气息笼罩着的。同样的乡音,穿行于街道上众多的农人;那曾经或许铺了柏油,不知何时却已坑洼不平的路面,偶尔颤巍巍走过的一辆吉普也会掀起一阵若乡间土路上的尘烟,或许它要淡些,即就是“淡”,也泄露着“土”,坦露着它的淳朴,我其实喜欢这种样子的小城的。

终于有一日小城也若都市般开始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开始被钢筋、水泥所侵扰,那点缀在街两边也能挂一树绿叶,被万般恩宠着的树又能算的了什么,怎么能和我曾居住过的农家小院中那众多的果树相比?又怎能和村外那一汪绿莹莹的庄稼相比?钢筋、水泥它烫伤了我……

没有那激起纤尘的路面,平坦了,整洁了;没有那屋顶上生长着瓦松,早上开门非得摘一溜木板的老店铺;没有那生着杂草的土围墙;没有那保留着泥土地面可以长出小花的小院……我为之一叹,我想我曾经的小城了,我想我出生于彼的乡村了!

乡村却也已不再是曾经的乡村!出了老家的院门,它也是平坦的水泥路,即使是抱着热爱土地的激情走到田野,满世界却是苹果、梨子、桃儿……小麦、玉米就算在各自的季节也已经很少见到了,所谓的收秋似乎也早已与玉米无关。

我之所以一再地怀想玉米而要舍弃同为庄稼的麦子不谈,自有我的理由。夏太过热情,虽然背心、短裤,也热到了。其实呢,有机会在夏季的农田里奔跑的时候,我还小,我有资格在架子车下躲太阳,在麦垛的背阴处无所顾忌地玩耍,没人催我,也不会有人责备,即就是这样,我也不喜欢。

我曾经有机会在农田里奔跑,那是因为我也有过一亩八分地的,我也有希望骄傲地说我是一个农民,若您偶尔碰到我,您得唤我一声“农民伯伯”。不过我却终没能拥有如此的称号,当我刚刚有了点力气可以架起车辕,可以熟练地挥动镰刀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个城里人。曾经作为农民的我还是一个小不点,一个跟屁虫一般跟在父母身后,没有目的,也没有能力,只是在玩耍的间隙帮着父母做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尽管如此我还是接触了几乎所有与耕作有关的活计。

耕作与收获相比,我喜欢后者,窃以为喜欢后者的人也一定居多。耕作是辛苦的,只是无怨地付出,成果还只是脑海中一个虚幻的东西,或者说它还只是一个美好的希望。而收获就不同,它虽然也辛苦,也要为之付出一定的汗水,但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令你我开心,快乐着。

对于要在秋季陪着父母在田间地头奔忙我是非常乐意的,甚至莫名地有那么点兴奋。天还不是太凉,干活的时候由不得不想卷起袖管,却又不能卷,玉米叶上短短的绒毛样的东西若细针般随时都可能划伤手臂。将一个个玉米棒子掰下来扔成一堆,然后再一点点的用篮子或者肥料袋转至地头,而后装上车,一车车的拉回去。

渴了可以折汁液甜丝丝的玉米杆吮它的水分,当然不会每个都甜的,找它也是一种乐趣;或者隔壁瓜田里采摘完偶尔遗漏拳头大的西瓜,也让我这班大的小孩兴奋,急急地跑上去,迫不及待地用小拳头捣开,也不一定能吃,已过了西瓜的时月,却也不会丧气,眼睛四下瞄着,又去找下一个。

玉米棒子拉回去,玉米杆也得拉回去。

这个时候的玉米棒子已经不适合在锅里蒸熟,然后每人一个啃着吃了,但也能找出些熟得不太足,若是将它晾干便会显得有些秕,碎成玉米糁自然皮多肉少。那么,拿来直接捣碎,熬一锅粥,却竟是那么清香可口,一季的丰收喜悦就漾在那淡黄色的粥里。

玉米棒子在院里堆一大堆,淡褐色的玉米壳,深褐色的须子,那是一种有别于枝头花儿的另一种美。剥了褐色的壳儿露出淡黄色的里衣,却也不去干净,留着那么几片,收拢一下,与另五个一起分两组对接着编到一块,多了便可层层叠叠垒起一座玉米塔来。手拙的或者怕麻烦的,则两个一系,搭于矮树杈或者其它可悬物的地方。白天忙不完,晚上还得稍微加会儿班,听院里不知匿于何处的秋虫低唱,享受着一份淡淡的秋凉。手却是不闲着的,一边忙碌着;嘴也不闲着,扯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如此几日或十几日,院子也变了模样,中间立着木桩或者干脆围着院中的树一层层垒上去的玉米塔便多了几座,醒目的金色,看着令人心里踏实,看着令人无比的兴奋。

剥的玉米壳也有用,巧手的爷爷、奶奶编了蒲团、椅垫、小笤帚……称家具似乎有些夸张,但一年四季也离不了,当然这玉米壳也能编成小包,配了图案,也挺漂亮呢!玉米须子也要收集一部分,拧成一条粗粗的绳子,可不能当做绳子来使唤,不结实!它有它的用途,晚上休息之前,将其挂于门框之上,点燃末端,这便是不花钱的蚊香,秋天的蚊子依然那么讨厌!

玉米杆扎捆拉回来竖在门外,除了以后打成糠留作牲畜冬季的饲料之外,立在那儿也总在无声地召唤着淘气的我们。已经晾干的玉米杆也不怎么扎人了,完全可以放心地在其中钻来钻去,捉迷藏那是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那种特有的虽不怎么迷人的玉米杆气息,似乎已久驻于鼻端。

刚从地里剁下来的玉米杆对于小孩来说,可供玩耍的方式还真不少:折拇指般粗细的一段,两端的节得留着,用刀子从中间挑开薄薄的一层皮,不能转圈挑,挑开一处就行,由于“节”在,自然不会脱落,再折更细的一段,从那挑开的空隙穿过去,粗的给它立起来,搁膝盖上,交接处很不文雅地吐上一口唾沫,然后将细杆扯动起来,便奏出一曲单调的曲子来,也是一种乐趣不是?

找更细点的,剥下皮来,芯用小刀细致地切成短短的小段,这个用来作为连接件,剥下的皮细心地划成两毫米左右宽的丝儿,弯成圆形,两个,用切成小段的芯,一个部件一个部件地连接起来,再配上腿儿,一副眼镜就成了,戴上,瞅瞅,文雅不?

……

玩法可多了去了!这众多的,曾让我的童年,让我童年的秋季分外开心的玩法随着年龄地增长,已沉淀为一份记忆。那曾经在玉米田里奔走的孩子,在初夏淡淡的热中莫名地怀念起秋季的那一汪绿,那一汪结着淡褐色的壳,深褐色须子的玉米棒子的绿。

却已好久不掰玉米,却已好久没看到别人掰玉米了,在一片片果园的空隙中也很难再寻到玉米田,我不知道如今的孩子是否也和我们曾经一样,在掰玉米的间隙去折玉米杆,吮那甜丝丝的汁液,当然他们有矿泉水或饮料;我不知道他们将那青绿的杆儿折下来会不会也用小刀剖开做成那种稚嫩的小琴,做成那种粗糙的眼镜,做成……当然他们有万能的手机解闷;我不知道那晾干的玉米杆垛中会不会还有小孩钻来钻去捉着迷藏……

我在这不恰当的时间怀念着或许也不恰当的东西……

玉米散文随笔 篇11

我一直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构思一篇小说,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很不满意,最终把它迁怒于时晴时雨、气温居高不下的气候中。

秋蝉声锐,透窗而入。

这是一个阴天的黄昏,晚风偶尔吹过,带来片刻凉爽,我竟然感觉咶噪的蝉声此时却是那么入耳,有了想出去散步的冲动。

引着那条熟悉的小路慢慢行走,目光所到之处是一片片涌动的绿,生机盎然;有轻风下植物叶片与叶片摩擦发出的声音,优美动听;小水沟深处传出的阵阵蛙鸣,让我隐隐嗅到间杂在风中的稻香,置于“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意境;一个个绿皮玉米棒子鼓鼓的展现在茎杆上、绿叶间,让我忍不住用手撕破绿皮去触摸那鲜嫩的玉米粒,脑海瞬间跳出一行字

——玉米熟了。

快的让我猝不及防,只记得好像前些日子给母亲打了个电话,母亲说地里的庄稼已全部种下,叫我不要分心、好好工作。

细算来,已经有三个月没给母亲打电话了,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回家了,顿时思乡之情油然而生,又怀念起母亲用鲜嫩玉米粉做出的面食,那是母亲推着笨重的石磨磨出的,味道自然独特、喷香可口。每次玉米熟的季节回家,母亲都要做给我吃,并且总说:“这是用石磨磨的,比电磨磨的香。”每次我都吃得热泪盈眶,母亲则看着我们吃,幸福的笑了。

思绪信马由缰,温暖的回忆,让我咀嚼一种温馨的幸福,而眼帘中的美景、绿意,犹如一幅画,一由让我动心的画,那个动心的理由却让心胸顿时豁然开朗起来,没有不快,只有赏景的愉悦。

突然,又觉得一种隐藏的幸福:再吹几次风,再沐浴几天艳阳,这些青绿的玉米棒子就黄了,乡村又引来了新一轮忙碌而又幸福的丰收。

我在微笑,风轻轻拂面,送来一股股玉米的清香,我在黄昏的尾巴里折回来路,脑海中那篇构思的小说越来越清晰起来。

玉米熟了,而我仍在播种,播种丰收渺茫的文学之梦。

前些日子听到我最崇拜的文友呐喊:狗的屁文学,当不了饭吃,折磨的人好累!之后的行动是他烧毁了他所有的作品和获奖证书,再之后是在一家灯红酒绿的歌厅我陪他醉了一场,然而他却哭了。

我不赞成文友如此的呐喊与做法,却懂得也品尝着文学的艰辛。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的想法是追求趣味文学,绝不能为了文学把自己弄得身心交瘁。

玉米熟了!

我又在播种文学梦想,只是这一刻我是快乐的。

玉米散文随笔 篇12

一看到朋友的网名“老玉米”,我就想起了玉米。

作为饲料的主要成分玉米,和红薯一样曾经是人类的主食。在我的家乡淮河平原,以前是不产玉米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玉米才在淮河平原的沃土上安家落户。记得那时我才十来岁,还是一个小学生,整天过着饥饿而又无忧无虑的生活。饥饿虽然不能让人精神焕发,但是能够促进人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困难,生产队长也许是因为饥饿的逼迫,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一些玉米种子。队长和整个村的社员如获至宝,准备把玉米种在最好的土地上。

选好了地,施好了肥,就开始深耕、平整,然后把整得像面一样细碎的土壤分成二尺多宽的畦子。畦与畦之间是一条一尺多宽的排水沟,也可以供人行走。每畦靠两边种植两行,整个播种过程就像是一种仪式,显得很庄重。先是在畦上面用铲子挖好不深不浅的穴,每穴里面丢两粒玉米种子,然后浇水,再然后用细土把种子埋起来。这样的精耕细作是为了节约种子,让每一粒玉米都能发芽,但效率很低。男女劳力齐上阵,忙活了几天,六亩玉米终于播种完了。

种子播进去了,不久长出了小苗。小苗见了风和阳光,像活泼的孩子一样健壮成长。看着这一地绿油油的玉米苗,队长喜上眉梢。这绿给我们带来了能吃得饱的希望。

当玉米苗长到一米高时,为了能结出大棒子,队长决定给它们追肥。那时种地以农家肥为主,但也有了化肥,是那种一打开袋子就熏得人睁不开眼睛的碳酸氢铵。化肥很难买到,队长托关系找门路终于搞到了几袋,带着几个社员用扁担从城里的化肥厂挑了回来。

因为成人劳力要干其它比较重要的活,队长就把施肥的任务交给了我们中小学生。队长指定一个大一点的中学生当组长,带着我们这群孩子干起了大人干的活。为了节省化肥,追肥很有讲究,也是队长对我们的苛刻要求。要求我们先用小铲子在离玉米根部一拃远的地方挖一个小坑,然后用孩子吃饭的勺子盛一小勺化肥放进去,再浇上水,最后用挖出来的土把坑埋好,这样喜爱挥发的碳酸氢铵就老老实实地安卧在土壤里被根慢慢吸收。这样的劳作就像游戏,我们开心的边干边玩。组长老是催我们干快一点,可是有了这些要求,特别是还要到很远的池塘里去提水,想快也快不起来,所以快到收工时,各小组连一行还没有干完。队长来检查我们干活情况,看到这样慢腾腾的进度,很发愁,于是说,就直接把化肥放进去埋严实,不用浇水了。于是我们照着队长的吩咐,欢天喜地干起来。这样效率确实很高,挖坑,施肥,埋土,一气呵成,不一会儿就施完了一行。队长在场时,我们用勺子盛化肥,队长一离开,我们就用手直接抓,估摸一把有几勺,就施几棵,这样效率又提高了一大截。化肥抓在手里,凉丝丝的,感觉很舒服,就连那气味熏得人眼睛难以睁开,我们也感到是一种荣耀,因为我们玩的是人老数代都没有见过的“洋肥”——那时人们普遍称有科技含量的产品为“洋”,也含有进口之意。

玉米得到化肥的滋润与催促,更加迅速地蓬勃生长。不久,玉米开花了,细碎的小花飘满一地;微风吹来,叶子沙沙作响,有的轻舞着,像少女的花辫。随着花开,棒子也长出来了,那棒子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小撮淡红色的胡须。我们一有闲时间,就聚集在玉米地边玩,有调皮胆大的,竟下到地里去折宽大的玉米叶子,拧成一个圆圈戴在头上,就像电影里隐蔽在战壕里的`八路军。不过这种装扮只是在玉米地旁玩耍的那一刻,一离开玉米地,无论那圆圈多么新鲜都要扔掉,并且还要嘱咐我们千万不要向队长说。玉米棒子一天天在臌胀,快到成熟时,生产队加派了看护人,以防有人因饥饿或好奇偷掰棒子。

在我们这些孩子羡慕的目光里和生产队严格的看护下,玉米终于成熟了。收获时,队长举行了简单的仪式,然后妇女男人齐上阵,就连我们这群曾经给玉米追过肥的中小学生也加入了收获的大军。妇女和孩子在地里掰棒子,男人力气大,用笆斗和麻袋往场里挑。场里也有一群年龄更大的妇女,负责掰掉玉米棒子的那层外衣,这样裸露的金黄色玉米粒容易晒干。

收完了棒子,只剩下一地玉米杆像哨兵一样一行行在地里站立着。别看这些失去了果实的秸秆,也是一种宝贝。先是我们这些孩子把玉米杆折来当甘蔗吃,上学时也不忘在书包里揣几节,找一个安静的墙角,品尝蔗杆的芬芳。当大人把果实安顿好,腾出手就开始砍伐曾经给我们带来甘甜的玉米杆。那么多的秸秆,一时晒不干,就当作牛的牧草。后来,风吹日晒,干透的玉米杆老牛嚼不动,就作为柴火分给社员。那时不仅缺少吃的,连烧柴都很缺乏,有了这些柴,能煮熟好多饭。

开始分果实了,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把分得的棒子肩挑手提运回家,然后是长时间的脱粒。在午后的空闲时光,墙根下的背影里或是树荫下,总是有一群群的人一边叙家常一边剥玉米粒。那时没有机械,这些紧靠在棒子上的颗粒,要靠双手剥下来,有的手都磨出了血泡。后来,有人发明了一种工具,把粗铁丝的一端用锤子砸平,像螺丝刀。用这种工具把玉米粒一行行从棒子上捅下来,这样就轻省多了。也有的一手拿着一个大棒子,让它们相互摩擦,于是玉米粒就纷纷脱落下来。那么多的棒子就是这样用双手变成一粒粒的玉米,劳动强度虽然很大,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是暖洋洋的,脸上总是荡漾着愉快的欢笑,因为有粮食吃了。

人们把玉米用石磨碾成面粉,掺和着经霜打过的红薯叶或萝卜丝,再放一点盐做成玉米饼,那香味回味无穷,令人陶醉。也有的随便碾一下,碾成大颗粒,和大米一起做成二米饭,比只用大米做成的饭味道鲜美了许多。到了冬天农闲时,就把玉米粒放在烧热的铁锅里炒熟当点心吃。玉米在勤劳的家庭主妇手里总是变换着不同的花样,来满足人们对于食物的需求与渴望。

现在,玉米作为主食几乎退出了餐桌,只是当作粗粮偶尔被人们光顾一下,来调节身体对于维生素的需要。而这种微小的调节作用,有时也不为人们放心。据说,现在的玉米有的已经转基因,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与知情权,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在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今天,食品的安全性却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让人越来越深切怀念当年的老玉米。

玉米散文随笔 篇13

以前的山里农村,大都以玉米为主食,从挂在房前屋后的玉米串串儿判断,就能看出山里人的生活质量。

春捂时节,玉米种子跟随着农人,分散着走出村庄,走向土地,三两颗地攒在一起,一抔黄土,一阵风雨,一片阳光,一味农肥,就足够让它们欢快地生长。秋天了,走过一春一夏的玉米,或集团地装进农人的背篓里,或成捆地勒在毛驴的驮子上,呼哈着农人咸咸的汗昧,嗅闻着毛驴嘟嘟的臭屁,回到了村庄,充实了村庄,让村庄有了黄灿灿的故事,让炊烟有了玉米的味道。

山里人对玉米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刚冒出地面的玉米苗,人们就给它一个粮色、粮香、粮沉的名字——苞谷。人们捋它、薅它、搀它、扶它、牵它、引它,将它握在手心,搂在臂弯,掮在肩头,背在身上,甚至宁愿像牛一样去拉车、流汗,也要让玉米舒舒服服地坐着车进村人户。就是鸡毛蒜皮一样的玉米壳,人们也给它一个既能保暖,又能遮羞的名字——“玉米裤子”。看见一粒一粒的玉米散落在地边、路口,再高直的山里人,也要弯下腰去,一颗一颗地捡起来,装入粮袋

包产到户那几年,饱受过饥荒的父亲手把手地教我种植玉米。起初,我学着父亲的模样点籽、拔草、薅锄、施肥,可就是奇怪,玉米种子总是跳出塘外,杂草总是拔除不干净,玉米苗不是被我挖倒,就是被我铲断,肥料不是落在玉米根上将玉米苗辣煳,就是偏离玉米太远,让玉米吸收不着养料父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两手把住我的腰身,让我向着土地弯腰,向着幼小的玉米苗弯腰父亲一次次示范,一次次跟我说:“玉米是有恩必报的庄稼,作为一个以种谷为生的人,你给玉米弯腰越多,玉米回报给你的就越多。”

我学会给玉米弯腰之后,父亲又手把手地教我玉米定向种植。玉米定向种植,必须将土垡捶细,按行距比例拉一股拴马绳,每一个动作都必须深深地弯下腰去,隔柞一粒,一顺地将玉米种粒摆在拴马绳的影子上,一样地盖上潮湿松软的细土,一样地施上酥软的农家肥,一样地不让石头和土垡压住玉米的心脏。一个星期以后,玉米就破土而出,父亲就带着我一起去给玉米弯腰拔草,弯腰施肥,弯腰薅锄遇有大风大雨来袭,玉米就会倒在地里,父亲就带着我,先到地边砍来撑杆,弯腰下去,将撑杆插在玉米丛里,一棵一棵地把玉米从泥地上搀直、扶正。定向种植,玉米叶一顺一顺地长,阅兵式地站成一排排,列成一队队,聚成一场场。长壮了的玉米,就像村里的女人展开双臂站立的模样,将“娃娃”背朝一顺,让“襁褓”绿成一排,让娃娃的“头发”红成一线

红土胶泥上种植玉米,需要特别丰沛的雨水。年时不好,天上光打雷不下雨,玉米就像村上没有出嫁的老闺女,长不高,长不壮,不背娃,还会瘪死在地里。看到玉米叶卷筒筒,我们的心,也像被卷着的玉米叶,舒展不开来。有时候,大炸雷刚刚响过,冰雹就像倒豆子,从天上倾泻而下,将玉米叶撕打得须须柳柳,单剩下光秆秆这样的年时,房前屋后的果树上、粮架上,只能这里一团,那里一团地挂着不景气的玉米。

好在庄稼转家,好在玉米从不愿意亏欠给它弯腰的父亲和我。风调雨顺年,我们的玉米齐刷刷地出,绿油油地长,肥嘟嘟地壮,饱鼓鼓地熟。趟过中秋,父亲的包产地里渐渐弥漫起玉米成熟的味道。扳玉米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男女老少齐上阵,大人背大篮子,小人背小篮子,人人都弯着腰,把玉米连同它们的“裤子”扳运回家。吃了晚饭,大人们围着玉米堆撕苞谷裤子;我们小人就坐在玉米棒子堆上,将大个大个的玉米捡在自己周围:或像父亲盖垛木房那样,两竖两横地垒“井”字垛木房;或用玉米棒子来摆字,看谁摆的多、摆的快;或用玉米棒子来堆尖尖塔,看谁堆得高、堆得稳。丰收之后,家家户户都喜欢将玉米挂在屋外,粮架上、果木树上,到处挂着金灿灿的玉米,给人一种满村尽挂黄金的感觉。

如今,山里农村的温饱已不再是问题,玉米也不再是山里农村的主粮,可我是无数次给玉米弯腰的山里人,十年寒窗,是玉米一次次撑起我读书的费用,让我完成学业,参加工作,吃上“皇粮”。故而,每次回到山里故乡,我总要像那些城里人,端着相机到村里去转转,去看看那些挂在房前屋后的玉米串串儿。

玉米是有恩必报的庄稼,给玉米弯腰吧!谁给玉米弯腰,玉米就挺谁的脊梁。

玉米散文随笔 篇14

农人的婚姻,绝大多数都是媒人提说的,绝大多数的男女婚前都是不相识的。我的父母也不可避免要走这样的程式,但一细想,这样的程式也没有什么不好,简单而且实在,实在得只剩下了日子,只剩下了日升日落的操持。

因为穷嘛,穷人就得这样!把一切不必要的东西都省略了,两个成年男女,经过双方老人的掂量,经过家境人品等等各方面的考察,点点头就是一桩婚姻。婚姻建立起来,就是20年30年甚至50年!要相信,门当户对媒妁之言虽然属于封建的东西,但有很深的渊源,不是那一代人所规定的,也不是那一代人所反对所抗争,它就不存在了,它是一个很硬性的东西,无论是谁,无论哪朝哪代,只要有婚姻,它就是一个不死的东西!

农民就要耕种,父母亲的感情就在耕种之中培育了。一茬茬的麦子玉米,种了又收,一茬茬的棉花,采了又种,泥土的沁香为崭新的生活更添一种姿彩,年轻就是财富,黑天里走路不觉得怕,泥泞里摔倒不觉得慌,顶风冒雨是年轻人的天下!

我曾经问过他们,如果让时光倒退40年,你们还愿不愿回到那个饥饿贫穷的年代?父亲满脸堆笑,头点得像鸡啄米一样说,愿意!而母亲却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抱膝,将满是皱纹的脸埋在了里面,泪水汹涌而出,说,罪可遭大了呢!我问她,都遭了什么罪?她守着父亲湿嚅着唇,什么也说不出。一着急,拾起炕上的鸡毛掸子,冲着场院里正在下蛋的鸡们就打了过去,鸡们扑棱着翅膀,嘎嘎将碎杂的鸡毛掸落在了我们的周围!

我想,《西厢记》里的张生和崔莺莺结了婚,要长期生活在农村,也会消逝了属于他们的缠绵悱恻;《桃花扇》里的英雄美人,要是沦落在民间,不知他们会不会还保存那滴血的信物?《牡丹亭》的借尸还魂呢,那就只属于戏文,与生活真真正正牛马不相及!

但我告诉你,我的父亲就喜欢这些,甚至迷醉这些。每每在秧歌队里唱响这些,对他就是天大的恩典!他也有瘾憋不住的时候,憋不住了哪管他春天秋天和冬天啊,顶着大风照样呼啦啦地唱,望着吐红穗儿的玉米照样哼哼唧唧地唱,而落了大雪,场院里一个人也没有独独剩下他自己的时候,他更会扯了嗓子,鼓着两腮,向天喷出一口热气,吼一声,胸中便滚滚烫烫着了火一般,他就以为自己不是个农民了!

农民就只会做不是农民的梦,都说他不该是个农民,但他就是一个农民。农民的日子还是要屈服于肚皮,肚皮是爹,肚皮是娘,一家人的肚皮那就是祖宗!你让一家老小吃不上饭,你就是对不起祖宗!混个香嘴臭屁股的胃满肚圆,天黑对着一盏麻油灯吹气解闷,那才是女人孩子老人的福啊!

可父亲就是躬不下腰身,他对于土地的热爱远远赶不上母亲,母亲总是害怕父亲这个样子一家人会跟着挨饿,所以总是恨恨地甩开膀子大干!父亲却从来不急,你必须按照他的慢节奏来逐一解决问题,你必须让耕牛听他的,不听他的,他就会撂了缰绳,什么也不干!他也急啊,你看看,耕牛都和我做对,明摆着不让干嘛!……

母亲为此很看不起父亲。

但是,他们为此依恋的土地上,照样长起一茬茬的庄稼,属于他们的粮食还是金灿灿的耀着太阳的光芒,属于他们的能够变成钞票的白生生的棉花,还是堆满了场院。母亲说,这是她的功劳!

父亲把鼻子一哼,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但他再也犟不起来,讪讪的笑从嘴角边飞扬了出去。天下太平,和和美美,就在于此刻,不长病不长灾的可以吃饭可以睡觉可以呕气又可以和好,这就是日子里的“福”啊!

玉米散文随笔 篇15

但我感觉福日子带给我的不是福,而是饿。

我家吃饭的人太多了,有爷爷奶奶叔叔姑姑就9口人,再加上父亲母亲我和弟弟,一共13口人。吃饭是摆了两个小木桌子,每个人碗里的饭都经过了平均分配,几块窝头儿,几块白菜帮,几块豆腐,都是经过计算不多不少的,但这些哪能够啊?说是平均也有不平均的时候,比如谁今天干得活多,谁挣得工分多,谁发了工资突然荷包里有钱了,谁的眼珠子就会滴溜溜地转,谁就会嘈嘈着就吃这个嘛,不来点花生米豆腐皮吗,不打上二两小酒吗?

矛盾马上就来了,眼馋花生米却挣不来工分挣不来钱的那个人围着那个刚刚趾高气扬的人,奶奶也馋姑姑也馋母亲也馋,但她们天生是女人,女人就得在吃上做出让步做出牺牲,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吃不到嘴里的女人们就开始骂,骂的最厉害的就是奶奶了。她把饭碗一推,跳起脚来拍着大腿,指着那两个能够挣工分挣钱的二叔和父亲,骂天骂地骂得人摇晃,姑们则在一旁抹眼泪,母亲却低着头不敢说话!

可好东西还是要吃,买了好东西的二叔躲在厕所里将一把花生米塞进嘴里,出来的时候,腮帮子还在反刍着动,引得四叔眼睛亮亮地盯着他的白牙,希望在他雪白的牙齿上落下一点花生碎屑儿。为我和弟弟买了饼干的父亲,从城里的供销社出来就死死的捂着荷包,但荷包鼓鼓囊囊的像个会说话的娃娃,娑娑的叫唤!对娃娃声音最敏感的莫过于娃娃了,我那应该叫小叔的还是5岁的娃娃,紧紧跟在父亲屁股后面,说,大哥,你荷包里装的啥,磨得娑娑的?父亲说,没啥,你回娘的屋吧。小叔又说,哥,你荷包里装的啥,让我看看吧,我绝对不说,真的不说!父亲回头看了看面黄肌瘦睁着一双大眼的小叔,不知说什么好,哆哆嗦嗦地从荷包里掏出了牛奶饼干,递给他一块,说,你千万不要告诉娘,也不要告诉你嫂子,知道吗?小叔小脑袋点得很郑重,但不出一会儿,全家都知道了。四叔也颠颠儿地跟着小叔来了,他们直接闯进了母亲的房间,从母亲的手中夺过剩余饼干,就去了姑们的屋里,他们两个守着姑们大嚼特嚼,故意让饼干撞击牙齿的咯吱声,让碎末末所散发的稀罕的牛奶味喷出来,姑们馋得大哭小叫,叔们却高兴得一蹦老高!

而我从小身体孱弱,我的嗓子眼极细,只吃牛奶饼干融得糊糊,没有了饼干,我就带头喊饿,喊了就疯了样的哭,越哭越饿,越饿越哭。母亲也哭,但她的哭极其压抑,她只有在灭了煤油灯以后,才数落父亲的无能,又感叹这都是命,命该如此。我哭得着实让人心慌,惶惶的母亲只有半夜里起来,抱着我去看神嬷嬷,说,这丫头怎么不吃饭却哭得这么有劲儿呢?神嬷嬷说,她这是饿鬼缠身了,你要在天明以前,喊一百个饿神仙你走吧,孩儿你回来吧,她就会好的。

虔诚的母亲在路上就喊,“饿神仙你走吧,孩儿你回来吧。”喊到了天明,我就哭着哭着睡着了。

今年,我把这些事情重又对60岁的母亲和80岁的奶奶谈起。母亲唰唰地掉泪,奶奶站在阳光里却嘿嘿地说,“还说呢,那时候那么多孩子,我直琢磨,怎么就不死几个呢,不瞒你说,你四叔和五叔小的时候,啃过石头,吃过墙土,他们怎么还活下来了,并且这么壮实,我都想,人还就是奇了,搁哪儿哪儿长,就是死不了呢!”

玉米散文随笔 篇16

土地分产到户,我们终于吃上饭了,肚子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呢。灾难的到来没有任何征兆。

那是一个可怕的黄昏,屋外的红云被风吹得很乱很乱,欲落的太阳像蛇一样吐着红芯子。一向以干活利落的爷爷突然从他刚砌过的墙上跌了下来,到死连10分钟都没有。喘着粗气赶到的奶奶和父亲叔们姑们,都没有听上他最后一句话,他就走了。

天真的塌了下来!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一家的顶梁柱说没就没了!奶奶那刚刚被好生活忘却的骂风又开始了,整天整夜的骂,看见什么骂什么。儿时,我一听到她的骂声就浑身一凛,身上起一层一层的小疙瘩,母亲一看到我身上起这些东西,就认为我一准又是病了,但她再不去请神嬷嬷了,有些事情她也不信了。而更为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我的三婶从嫁给我三叔以来,就开始犯精神病,犯病的时候自不必说了,手拿菜刀,闹腾到口吐白沫为止,三叔嚎着哭腔怨爷爷没有替他打听三婶原来在娘家就是有病的!可爷爷死了,再嚎他也听不见了。

姑姑们都没有出嫁,四叔和五叔以及我和弟弟都还小,一切的一切都推给了只有30岁的父亲和母亲。爷爷死后,母亲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父亲,很久很久都不相信爷爷死去。母亲就劝他,人该死时就得死,由不得自己,就像我,我从6岁就没有母亲,不也过吗不也活吗?越劝父亲越哭,越哭母亲越劝,哭着哭着,父亲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开母亲,都不能离开这个家的!哭着哭着,星星更亮了,月亮却落了下去,只一颤,东边的白云就镶了金边儿,太阳要出来了。

让姑姑们出嫁,让叔们和我以及小弟读书,让奶奶停止咒骂,这就是摆在父亲和母亲面前的难题,这难题需要两颗靠得紧紧的坚强的心,这难题需要敲碎穷的骨头,穷是一种落拓了想要爬起来却恐怕人耻笑的感觉,穷是一种越爬越爬不起来越想要爬起来的感觉,穷也是一种抗争,一种战斗。

但这就是生活。

后来的后来,姑姑们也算风光的出嫁了,叔们和弟弟都读了书,读到不愿意读的时候就退了学。而我却变成了一个怎么也读不够书的孩子,当然了,读书多并不一定学习好,除了同学多,就是留级了,就是一个劲儿地念,念了高中念技校,念了技校还自考大专和本科,简直糟透了离不开书的生活!村人们便说,我是继承了父亲的基因,我是一个当秀才的料儿。但我要问了,秀才能当饭吃,秀才国家供养他,秀才能值几个钱!虽然我这么说,我却从没有贬低过知识,相反知识对我非常重要,它让我更加真实地认识自己,认识世界,我想,这也是秀才的胜利,知识的胜利吧!

玉米散文随笔 篇17

在父亲和母亲解决生计的道路上,他们都怀揣着各自美好的梦,就人而言,只要不死,就会有梦。

父亲的梦,就是文学的梦了。父亲不但会唱戏文,而且对小说对文字的喜爱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平时藏着掖着不敢示人,但逢有合适的机会,就会冒头!这冒的头可就大发了,大得有些不能收场,也有人耻笑他,但更多的是掌声,生活从来不拒绝热爱它的人!

父亲是一个推着小车修水坝的民工,唱得曲儿好听,字写得漂亮,文章也了不得,钢笔字毛笔字刷刷几下,就能见得筋骨就能见得精神!在父亲所生活的年代,还没有时兴电脑制作,也没有这么多海稠海稠的大学生们。在民工里的脱颖而出并不是偶然,即使他不哼哼唧唧地唱,那写字写文章的才华也终会被发现;在村里的露头儿,即使农人们不认识字,他只憋了脸朝天吼一嗓子,那嗓音即刻就成为秧歌队里的招牌儿!

所以,他年年盼着村里办秧歌,他年年地闯进踩着高跷甩着彩袖的秧歌队,在冬日铺着新融白雪的场院里,他把歌唱和文学融合得最为美妙的民间艺术——“顶伞”,推到了七里八村的最顶峰!人们对于“顶伞”的热爱,还不如说成是对于他文辞的热爱,他那自成一体的表达方式,使我们的村子使我们的村人,都鲜亮亮的活了!

咚咚锵,咚咚锵,咚咚锵,那是什么样的鼓点,那是我们生命的鼓点,那是春天不死的节奏!

母亲便觉得很骄傲,拉拉围着的蓝围巾,露出白媚媚的脸,脆生生的朝人一笑;奶奶也觉得脸上有光了,仿佛是受了太阳的鼓动,瘦瘦的身子一扭一扭,踮着小脚儿跟着长长的队伍走了一村又一村,逢人便张开没牙儿的嘴,说,那顶伞的后生,就是俺大儿!姑们叔们我和弟弟,则乱成了一团,嗨嗨哈,嗨嗨哈,一阵子伸胳膊蹬腿儿,我们在人群里撒丫子就跑开了!

母亲的梦,相对于父亲来说,就单纯多了。她是家庭妇女,是农妇,她每天所面对的就是那几亩薄田,以及那些数不清颗粒的粮食。我从小到现在对于母亲的印象,就是麦子玉米棉花所组成的印象,那些东西抓在手里,我就抓住了母亲,抓住了她的魂,母亲被地所累,但又舍不得地,那地就是她亲生亲养的亲骨肉!

可是亲骨肉也会给你耍脾气,亲骨肉也会给你脸子看,母亲皱着眉头听不明白,我和父亲给她解释了也白搭,但她就是有那股子韧劲,那股子打不倒的韧劲,让人明白了农人就是农人。

那年我只有8岁,陪着母亲一起去棉站卖棉花。乡里棉站门口卖棉花的人,排成了长长的龙的队伍,龙头不动,龙尾就干着急,扫兴的是我和母亲就排在了龙尾。起初,我还玩得挺欢,一会儿跳皮筋吧,一会儿穿梭在人群中藏猫猫吧,不久,我就累了,累了我就躺在软绵绵的棉花包上睡着了。母亲眼看着很多人从她后面插到了前面,前面闹哄哄也为了价钱为了插队争了起来,但无论怎样,人家都把棉花卖了。轮到母亲,一看棉花包上睡着一个孩子,就以棉花不蓬松不干燥为由,拒收。母亲急了就和他们争,争来争去,他们同意收了。但是一定要把价钱从一斤一块五压到一斤一块三。母亲不干了,吐沫星子乱溅和他们讲理。听到吵嚷的我,突然就醒了,醒了的我怎么看不到太阳了,一轮瘦月亮黄黄的挂在半空,稀稀拉拉的星星眨着诡秘的眼儿。这时,我就以为母亲受欺负了,和人打架了,一激灵起来就哭了!棉站的人只是嗤嗤的笑,一口一个你不服国家规定你就把棉花烧掉,一口一个你扰乱了工作秩序你担待得起吗?

母亲咬着牙,默默地牵着我的手,我们拉着车子又回来了,但是半夜里,我却听到了母亲再也不能压抑的哭声……

那年月,卖粮食粮食贱,卖棉花棉花贱,饥饿年月里粮食是好东西,但人们刚吃饱了肚皮,就划拉着肚子把粮食当臭狗屎了!也怪了,谁种粮食谁他妈倒霉,但是像母亲不种粮食,她能做什么,她又做得了什么?眼看着金灿灿的麦子堆成了山,眼看着胡须一样的红缨子包着咯咯笑的金棒子,又是一个丰收年,但是谁在粮食里迷醉?谁在粮食里感伤啊?那云一样白的棉花,你倒是说话,那一茬茬穿衣吃饭的人,你倒是说话啊!

玉米散文随笔 篇18

“玉米”多像一个女子的名字,有着玉的温润,米的玲珑。

“玉米”也无愧于自己的名字,从大地母亲的怀抱中一拱出来,就那麽亭亭玉立,摇曳生姿。腰肢虽还柔嫩,但那一身的清纯就像一个倚门回首嗅青梅的少女,令人满目清爽。

经历夏季以后,充沛的雨水将滋润的更是水灵灵、青翠翠、轻盈盈。一阵风拂过,宛如古代身披绿色罗纱的女子在翩翩起舞。当你凝视一棵正在扬花的玉米,凝视它羽状的花冠,绿色的纱裙,腰间垂挂的彩色丝缕,时间久了,眼前就会幻化出一个婀娜的舞女,踏着凌波微步,玉体轻颤着,美目频频向你顾盼。这样一个透着二八芳龄馨香的佳人,真让人禁不住想搂住她在大自然中舞上一曲,舞他个天长地久有时尽,此舞绵绵无绝期。

如果,你眼前有一大片玉米在临风而舞,你简直幸福如古代的君王,三千美人为君舞,只为博君一日欢。跳“羽衣霓裳”,跳“秦王破阵”,跳得飞燕动容,玉环失色,昭君出塞不敢回,貂婵低首急避月。一舞解君忧,再舞增君兴。跳走青涩,跳出丰韵。这时的玉米就是怀春的少妇,舞低杨柳楼心月,盼君归!

当第一缕秋风唱响,当第一片枫叶经霜。玉米也迎来自己成熟的时刻,像怀孕的女子安静了下来。偶尔随风轻摆一下笨重的腰肢,更显成熟后的静美。沐着秋日的暖阳,感受腹中胎儿轻微的颤动,经历了火热激情的岁月,玉米终于繁华落尽见真淳,向我们献出她最宝贵的东西———她的儿子们。玉米家族就这样生生不息,延续着自己族类的生命。

我们收获玉米时,她在微风中挺立不动,饱满的籽粒在厚厚的襁褓中探头探脑。我们用手轻轻一掰,它就“啪”一下掉下来。玉米一点也不矫情,成熟的干脆利落,决不藕断丝连。

没有了儿子的玉米站在田野里,显得那麽单薄,那麽人老珠黄。干枯的黄叶在风中瑟瑟发抖,仿佛不胜秋凉。这些伟大的母亲,把她们最后的液汁都输给了儿子,而她们的躯体却变地空虚。当一个个肥硕的玉米棒如一个个肥胖的婴儿在农人手中跳跃时,她们的笑声是嘶哑的含着浑浊的眼泪。秋日的阳光中,这一群憔悴的玉米,像唐朝那些白头的宫女,只剩下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成熟的玉米,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带着秋日特有的气息。这吸取大地之精华,日月之灵气的玉米呀!我轻轻撕下她白纱般的外皮,如同褪去我心爱的女子的衣衫,慢慢的,慢慢的。无论那丰满的身躯,还是饱胀的籽粒,无不向我传达着生命的丰盈和喜悦,激动和美丽。

深秋的玉米啊!如果有来生,我甘心和你们扎根大地,生死相依。

玉米散文随笔 篇19

从小,我就喜欢吃玉米,这是家人和亲戚们几乎都知道的事情。出生在北方一座小城市的知识分子家庭里,父母亲九年之内稠密地生了五个孩子,还有老人要赡养,生活经济只来源于当教师的父亲和在工厂医务室做医生的母亲两人并不丰厚的工资,可想而知,父母肩上的生活担子是相当重的。这样的家庭状况下,我吃玉米只能靠从父母的工资里抽取一丁点钱去菜市场买,一根玉米多少钱是我小时候最关注的问题,自然,除了价格,我也会经常操心玉米的品种、质量、味道、大小、色泽,力求做到了如指掌。

我本是北方人,自然知道一些北方人的风俗习惯。北方人把玉米常常叫做“包谷”,把刚买回来还没有脱掉绿色外皮的生玉米叫做“生包谷棒子”,把去了绿皮煮熟的玉米叫做“包谷棒子”或直接叫“包谷”。也经常听到母亲把煮熟的玉米棒子端在桌子上后,站在窗口对着院子里玩耍的我和弟弟妹妹喊:“别玩了,快来吃包谷吧!”。

记得上初一的时候,班上有几位家在郊区农村的住校同学,我非常羡慕那些同学,原因是每当他们周末回家,周一早上来校的时候,他们的书包里会装几根煮熟的玉米棒子或红薯来上学,直教我看见馋的要流口水,多少次眼睁睁地看着同学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毫无表情地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随意啃着玉米棒的样子,尽管我的嘴里正在嚼着妈妈头天晚上用生铁平底锅烙的白面锅盔,但心里真不是滋味,因为同学轻而易举“啃”着的是我的最爱。

记得一个秋天的星期一早上,隔壁座位上的女同学张娟把早上从家里带来的一条长长粗粗的金黄色的玉米棒,在课间操后,居然掰成了两截,把其中粗头的半截笑着递给了我,另一半她自己吃。我当时的惊喜若狂可想而知了,我不假思索地接过玉米,嘻嘻地笑着问张娟:“这包谷是你妈妈给你买的?”张娟说:“是我家地里种的。”我惊奇地脱口而出:“你家自己种的?哇!多好呀!”我由衷地羡慕,“有什么好的呀?院子里这么一大堆呢。”张娟伸出双手对着地面划了一个大大的圈。

羡慕中我发现张娟吃玉米的方法是“啃”,把玉米横放在嘴上就一阵乱啃,这样的结果就是把好好的玉米颗粒摧残的面目皆非,导致残缺不全的玉米粒弄出的渣渣防不胜防地掉下来,掉在她的课桌和书本上,而张娟会毫无风度地用手随便把玉米渣子拨拉到地上。而我不同了,我会非常优雅精致地先在玉米横向身体的中间抠出一排空挡,再顺着空挡一行一行地用手掰下玉米粒吃,粒粒细嚼慢咽,慢慢品味,当然,事先我会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上面印有梅花的白色手绢把手擦干净的,我才不会像别人那样吃东西不优雅呢,我知道自己是在尽情享受吃玉米的这个过程。

所以,天真无邪的我常常独自默默地想:如果我家住在农村多好,就能天天吃到金灿灿香喷喷的玉米棒子了,就不用盼着妈妈买菜时给我捎带着买上几个了。

回首往事,关于玉米,最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初三的一个暑假,佳期作业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在暑假期间班上同学以小组为单位,集体下乡帮农民伯伯收割麦子,我们小组共有九名同学,五位男同学,四位女同学。老师安排我们去的农家就是家在郊区农村的谢小亮同学家。

那天早上七点半钟,天空很晴朗,夏日的晨光普照大地,我早早起床,心情荡漾着小小的激动,快快吃了母亲做的早饭后,把头一天放凉的开水装在家中唯一的一个军用水壶里,把书包里的书本全部倒在桌子上,把水壶和妈妈给的一块烙饼装在自己的空书包里,对着家中半旧的大镜子,把书包斜背在身上,头上戴了一顶知青姨娘给的草帽,步伐轻快而坚定地离开了家向学校走去。

不一会儿,我们九名同学在学校门口集合后,由谢小亮同学做向导,组长程红带领大家排着队出发了。青春的脚步步伐矫健,离开了学校的各项制度的管制和家庭父母的羁绊,同学们一个个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上泛着红光,心儿激荡着热浪,一路上程红起头,带领大家唱着一首接一首的革命歌曲,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走出了城东门,来到了一条小河前,河水很浅,淙淙地流淌着,两岸摆着大小不等的乱石,乱石中长着高高的黄绿相间的各种杂草,杂草丛中各种颜色的野花随风摇曳,大家的心情随着流动的河水和风吹野草花香快活了起来,男同学相互拍着水打闹,女同学中有人唱起了歌:“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青春的歌声在空阔的河边显得异常清纯甜美,淳朴自然。我们四位女生相互拉着手,踩着河里的大石头,像蜻蜓点水一样过了河,男同学却争先恐后中各自连蹦带跳地很快的站在了小河对岸。

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大家走的很开心,终于来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一进院门,我的心里突然闪出了一道亮光,我看见小院中央堆着一大堆玉米棒子,已经被脱掉了绿袍,黄澄澄地相互依偎在一起正亲密地交谈着话语,给这个乡土气息浓厚的农家小院带来了一道亮丽的色彩,增添了少许的喜庆。

谢小亮淳朴善良的母亲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还有小亮他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妹妹正怯怯地坐在门槛上望着我们。谢小亮说他父亲已经去地里干活了,我们喝了几口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大碗凉开水后,拿着一些工具跟随谢小亮下地了。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陪着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走在乡间迷人的小路上,大家兴致勃勃,不约而同唱起了这首歌曲《乡间的小路上》。“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革命口号声也在耳边响起。看到一望无边的麦田,正被柔柔的风儿吹的金波飘荡,麦浪滚滚,我们以最饱满的激情很快融入到了这片丰收的土地里。

三个小时后,同学们摸着手上泛起的大血泡,满头大汗、腰酸背痛、哼哼唧唧地回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当看到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午饭”后,我的眼睛立马明亮了起来,仿佛腰身也不痛了,手上的血泡也不怎么疼了,我的眼睛视线直直地射向放在院子里木头小桌上的两个脸盆,一个脸盆里放着煮熟的红薯和土豆,另一个脸盆里却装着满满一脸盆煮熟的玉米棒子,正向我散发着令我心旷神怡的诱人香味呢!

一见到心头的最爱,我的心顿时乐开了花,我高兴地情不自禁大声欢呼起来:“有包谷吃啦……有包谷吃啦!”谢小亮的母亲看见我这么开心,也在旁边笑的合不拢嘴,憨厚地说:“没什么给你们吃的,还怕你们城里娃娃吃不惯呢。”大家赶忙洗了手,来取红薯、土豆或玉米吃。我凝视着玉米盆,满怀喜悦的心情,很有经验地选择了一个颗粒饱满的大个玉米吃了起来。我用手指一边掰抠着一排排的玉米粒往嘴里送,一边和同学们谈论割麦子的心得和感受。

吃过午饭后,组长程红说我们该回去了,大家背起了自己的书包准备告别谢小亮一家人。

这时,意想不到的情景出现了,谢小亮的母亲拿起了盆子里剩下的两根玉米棒子,用一张白纸包裹好,笑眯眯地拿到了我的面前说:“闺女,带去吧,看你喜欢吃就带着路上吃吧,你们城里娃平时不太吃这些东西吧?我们这里很多很多的。”当两根还保留着香喷喷余温的玉米隔着薄薄的纸张递到我手里时,我一下子为难了起来,要吧,怕同学们说我“又吃又拿”影响不好,不要吧,玉米确实太好吃了。就在我满脸通红,左右为难之际,组长程红走了过来对我说:“拿上吧,这也是大妈的一片心意。”我想既然“头儿”发话了,恭敬不如从命,忙不迭地对大妈道着谢,把玉米装在了书包里。

一小时后,我回到了家,虽然身体已经累得疲惫不堪,但心情还沉浸在这次“学农”的激情中。我拿出了大妈给的两根玉米棒子放在了餐桌上,全家人都很新奇,我一边把玉米分给弟妹吃,一边绘声绘色地讲述一天“外出”的经历和感受。这时我才深深地理解了“见多识广”这个成语的真正含义,同时,也突然感到这一天自己长大了很多。

其实,我的家人除了我,几乎再没有一个人真正爱吃玉米了,我的父亲因为有胃病,吃了玉米会胃痛,泛酸水,所以父亲从来不吃玉米,而母亲和弟妹们也是不怎么爱吃玉米的。一般情况下,母亲买玉米会买三根以上,太少了不好煮,太浪费炉火了。煮熟后,母亲会拿出其中的两根,掰成几节,分给我的两弟两妹吃,剩下的就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常常当仁不让地接过属于我的玉米棒,到我手里的玉米棒我是很吝啬的,从来不会分享给别人吃的,更不会虚情假意地“让”一下,我有我沾沾自喜的理由:谁让他们不喜欢吃呢?

我为什么特别爱吃玉米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很纳闷,母亲说我这叫“偏食”,就是对某一种食物有特别的兴趣和喜欢,而对另一些食物又特别的不爱吃,这话说对了,我对玉米就是“偏食”,同时,绝对的不吃甜食品。

我与玉米的情缘,一直没有中断过,并且随着年龄逐渐的增大而更加强烈执着。小时候喜欢吃玉米,起源可能是因为家里没有什么零食可吃,而玉米又能理直气壮地让大人买,其他零食不好意思张口向经济并不富裕的父母要,而玉米又能当饭吃又能当零食解馋。青春年华时,隔三差五想起买几根玉米吃吃,为了美容排毒,年龄越来越大时就认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而玉米又是养生保健,减脂通便的首选美食佳品。

好在玉米浑身是宝,没有辜负我对它的热爱,你看它,吸取了春夏的精华,笑纳了天地之灵气,到了秋天成熟时,又肥又大的玉米棒从田野地头的玉米杆上被掰下来,除了外裹的一层层翠绿湿润的绿皮外,还有棕黄色绒绒的玉米须,脱去绿色的外衣,颗颗玉米粒润泽如珍珠,晶莹剔透,像列队的士兵一样整齐地排列着,好像随时在等待主人入锅煮熟的命令。

玉米,别名:棒子、包谷、苞米、包米、玉茭等等,粤语称为“粟米”。其品种有黄玉米、白玉米、糯玉米、杂玉米、甜玉米等等。而且南北玉米的味道也不同。一根玉米棒一般有一尺左右长,玉米粒降血脂,降血压,排毒通便,除湿去燥,具有预防疾病的保健作用,对老少都有益。而玉米须在中药里叫“龙须”,同样具有平肝利尿,泻热利胆,用于治疗肾炎水肿、脚气、黄疸肝炎、高血压、胆结石、糖尿病等疾病。

玉米有好多种吃法,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去掉外皮放在锅里煮熟吃;还有去皮的玉米放在菜板上用刀切成小小的短节,和肉、菇、胡萝卜等其他食物一起煲汤;也可以将玉米粒和其他豆类混在一起打成豆浆;还有玉米粒研磨成粉,变成了玉米面,玉米面可以吃玉米糊、玉米搅团,可以做成窝窝头蒸熟或烙成饼子吃,等等,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吃法。

所以,我有时候就莫名其妙地想,暗自庆幸自己喜欢吃玉米是多么的幸运,庆幸自己与这个金黄色甜里透香的尤物有着这么深厚且伴随一生的长久缘分。我甚至迷信地认为这是命里注定的人与物之间罕见的、与生俱来的情缘。像爱情一样,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多年前,我随丈夫“下海”来到了南方生活,自然,把玉米的情缘也随我的血液带到了南方。我发现南方的玉米主要是黏玉米,外貌光洁明亮,一颗颗玉米粒饱满透明,如白玉一样惹人喜爱,嚼在嘴里粘粘甜甜的,有一种女性温柔细腻的感觉,而南方的黄玉米却没有北方的好吃,北方的黄玉米颗粒饱满,大大的鼓鼓的,吃起来香甜香甜的有嚼劲,而南方的黄玉米基本上没什么味道,颗粒外表也没有北方的漂亮。

如今在家里,丈夫不爱吃玉米,但为了我“好”这一口,经常买玉米棒回来,有时候是黄玉米,有时候是乳白色的黏玉米,有时候还有红白粒相间的花玉米;有时候买的是生玉米,有时候则买的是熟玉米。这令我一边吃着他亲手为我煮熟的玉米棒,在嘴里享受香甜滋味,满足馋欲的同时,心纯质朴的我感情的天空里也是感到美滋滋的很知足。

记得我刚刚怀孕的时候是在冬天,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后,因为怀孕反应大,把晚饭都吐了出来,丈夫看着心疼,不断地问:“再想吃什么?”企图把吐了的食物营养弥补回来。吃什么好呢?我饿着肚子琢磨着。忽然,我的眼前晃晃悠悠漂浮着黄脆脆香喷喷的那种烤熟的玉米棒,就在呕吐的难受中说:“想吃烤玉米棒。”“行,我去买。”丈夫答应着,马上要穿上大衣去买。我有气无力地说:“哪里有卖烤玉米的呀!我就是说说而已么。”“没事,我会想办法的!”说完,他已经拉开门,消失在了寒冷的风雪天气里。我知道没有地方能够买到让我这个孕妇解馋的“烤玉米”,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大约一个小时后,丈夫回来了,呢子大衣里居然裹着两根烤熟的玉米棒,我诧异的心情无法言表,半天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哪里弄到的?谁烤的?”他笑呵呵地说:“很简单么,到超市买了两根玉米棒,再找到街台上烤红薯的人,让他烤熟的呗,但要给钱的哦。”我哪管得了给钱没给钱,狼吞虎咽地吃起了烤玉米。说来也神奇,妊娠反应里吃什么都呕吐的我,吃着烤玉米居然一点都没有想呕吐的意思,还吃的津津有味、忘乎所以,真是太奇怪了。我遐想我婚姻中爱情的花朵,可能会因为两根烤玉米棒子而像添加了肥料一样,开放得更加鲜艳动人,也许正如在平淡无奇的婚姻这本存折里又存进了一笔感情的投资,是不是幸福的日子就是把这些不起眼的零碎恩爱汇聚成坚不可摧的情感堡垒了呢?

投其所好本来就是维持婚姻爱情的一大法宝。

“我言秋日胜春朝”,是的,玉米经常和丰收、喜悦、收获、秋收等喜庆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发现一些年画里、广告里、板报上、电影里出现秋天丰收景象时,都能看到成串的玉米棒,沉甸甸地挂在农家屋檐下面,或从地头玉米杆上刚刚掰下来的玉米棒,一堆堆像座座黄澄澄的小山堆在农家小院里,很是惹人喜爱,饱满的玉米棒,像一个个调皮的精灵,笑嘻嘻地聚在一起玩耍,仿佛一边相互打闹一边高声呼喊:“丰收啦……丰收啦!”

常言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一个人钟情一种食物也是一件幸事,因为喜欢,所以在乎,因为在乎,所以有激情,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才有了兴趣和激情,才有了期盼和感恩,才有了美妙和精彩,才有了喜悦和满足。玉米给了我几十年以来的幸福感,愉悦感,美感,满足感,快乐感。感谢朴实无华的玉米,陪伴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几十年人生旅程,感谢光艳又平凡的玉米,让我仿佛永远生活在生命的收获意境中。

在这中秋丰收的季节里,深切地说一声:玉米,我的罗加(藏语“宝贝”),我的最爱!

玉米散文随笔 篇20

玉米,在我老家叫大黍黍,高粱叫小黍黍,至于名字来由不得而知,我的理解是玉米粒大所以叫大黍黍,高梁粒小所以叫小黍黍。

在我记忆里玉米是用来喂鸡、鸭、鹅的,是过年时用来炸爆米花的。每天清晨,母亲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抓几把玉米撒在院子里,给鸡、鸭、鹅一饨美餐,鸡在院中咯咯地呼朋引伴,鹅儿在院中欢快地吃着跑着。我们家不养鸭子,我问过母亲为什么不养,母亲只说鹅可以看家,我就亲眼看见过,我们家的鹅是怎么对付一个想进我们家门的陌生人的,几只鹅一起引颈长啸双翅展开,双眼直直地瞪着来人,大有你再敢上前一步定让你有来无回之势,所以对于母亲的回复我深信不疑。

爆玉米花儿是那年那月每年春节前夕每家每户必备的一道零食。每年深冬,也就是过年的当囗,只要听到“咚”的一声响,全村人都会拿着玉米排队了。看着师傅一手拉着风箱,一手转着像葫芦一样的全封闭的铁家伙,红红的火苗窜出老高,把师傅的脸照得红彤彤的。孩子们总是好奇心极强,围着师傅问东问西,师傅总说等一会就该出锅了,师傅会拿出一个长布口袋,打开锅盖对准口袋口,只听咚的一声,米花一下子都进了口袋,这口袋两头都开口,一头用来接锅的开口,一头用麻绳栓着,要不出锅时会撒一地。

至于高粱,它的穗去掉果实后可以用来刷碗刷锅,还可以用来扫地,它的最上面的那个细杆可以用来做锅盖,做蒸馒头用的篦子,和盛馒头用的馍筐子,至于高粱米去哪里了,从未关心过,心底却存着疑,直到看了电影巜红高粱》方知,原来它是被拿去酿酒去了,这疑终是给解了。

记得去外公家的那条路上,两边不是玉米就是高粱。每年暑假去走亲戚时,我总是紧紧跟在母亲身后,扯着她的衣角,不停地张望着这青纱帐,唯恐一步跟不上会被青纱帐里的怪物给掳走。奶奶就经常讲这样的故事给我听,并说我只要乖乖的听大人的话就不会有怪物掳你,可我并不是那么听话的孩子,所以每次路过,我都后悔我为什么不听话,回来后会乖好多天。

那些青纱帐埋着父辈的辛苦,更是藏着孩子们的快乐,放假了,我们会约上一群好友一起到青纱帐里割草、捉迷藏、讲故事。奶奶说人多时阳气重,怪物就不敢出来,累了,我们会在地里躺一会,口渴了,我们会砍上几棵当甘蔗吃,我们很聪明,怕被人看出,通常会找两棵长在一起的砍,吃剩的渣也会就地掩埋,美其名曰:毁尸灭迹。有时也会被发现,那时我们会四散而逃,让他们无从下手,然后用笑声点亮整个青纱帐。

其实,我一直喜欢吃玉米做成的食物,比如玉米面的窝头,爆米花,炒玉米,特爱吃嫩的煮玉米。母亲却不喜欢,她总说搁着精米细面不吃,去吃那喇嗓子的东西,我知道她是在旧年里吃怕了,所以只有在八月掰玉米时,拣上些嫩的,煮上一锅给我们这些馋猫打打牙祭,爆米花也是过年时才能吃到。我们那还有一种粘玉米,是用来专门做零食的,俗称焦叶子。玉米磨成面粉,用热水烫面,和成团,母亲通常在锅里和这种玉米面,然后分成馒头大小,用擀面杖擀成圆圆的薄片,再切成三角形,然后风干,过年时,用热油一炸,又香又甜又脆,美味无比,老少皆宜。

玉米面的窝头,现在超市里就有,隔些日子我就会买些,炒了家乡的鸡蛋炒辣椒,放在窝头里,美美的吃上一顿,看着我那馋样,丫头总问有那么好吃吗?其实只有我知道,吃下的是美食,留香的是乡愁。

如今四季都能吃上嫩玉米,可我还是觉得母亲煮的家乡的玉米最香最好。一次回途中巧遇了一位姐姐,自带了很多小吃,其中就有煮玉米,分食时也递给了我一个,我感动的接过来,好香,边吃边和姐姐聊了起来,吃的美,聊的开心,我说姐姐的玉米真好吃,我吃出了小时的味道,姐姐说你喜欢,晚上我给你送去,我只当是句玩笑话,谁知当晚姐姐就冒着酷暑给我送到楼下,拿到玉米时,我激动不已,这手中的哪是玉米,分明是份沉甸甸真情,那时那刻我知道,在他乡我不仅收获了美食,亦收获了珍贵的友情。

多想多想寄一份乡愁给故乡,问一句:八月玉米可曾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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