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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简单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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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的歌词中说:简单点,能不能再简单点。我表示我已经简单到极致了,简单到我都有点讨厌我自己。

太简单了散文

穿衣打扮

学生时还是工作后,都喜欢穿得简单点。衣柜里的衣服清一色的黑白灰,除了纯色,复杂一点的也就是格子和条纹了。不喜欢太鲜艳的颜色,也不喜欢太花俏的奇装异服,简单的颜色加上些裁剪设计,不会显得过于单调乏味,小小的设计便能体现你的内心世界。

工作日的日子里,每天都带着些轻微的妆容,也就仅限于涂个隔离,擦个防晒,上个鼻影,再加一个口红,偶尔有兴致的时候,或是出门时间充足的话,会给眉毛稍稍上色。这些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浓妆艳抹本不是我的品性。

参加工作后,爱美的本性展露无遗。以前戴个手表都觉得碍事,现在每天手环,项链,耳环必须呆在身上,才肯出门。哪天出门太匆忙忘记带了,全天都将诚惶诚恐。不喜欢有复杂花纹的首饰,不喜欢太大太显眼的首饰,不喜欢奇形怪状的首饰。小而精致,轻轻点缀,别具一番风味。

一日三餐

吾日三省吾身:早餐吃什么,午餐吃什么,晚餐吃什么。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最后无不都简简单单,随随便便应付了事。讲真,20多年来,体重超过100的次数屈指可数。这么瘦的身躯得益于我有颗不怎么爱吃的心。我曾深思,为什么人要吃饭,可不可以不吃饭,如果不吃饭,胃也不会痛,那该是个多么美好的世界。

下馆子的次数多了,肠胃开始反抗。也为了省钱,偶尔会自己动手。除了煮面还是煮面,最擅长的就是一锅熟了吧,简单,不用考虑食材的出场顺序,不用担心火候,只需在翻滚的时候,加个鸡蛋,扔下几片生菜。最后加点辣椒,对我来说就是一顿美味佳肴。

吃的次数多了,自己都会嫌弃自己做的。索性买些水果填饱肚子。

人际关系

看了《我的前任三》,听了“分手应该体面”,并不能体会其中的滋味。没有娱乐圈的谁爱上谁的嫂子,谁还当谁是兄弟,谁还跟谁的闺蜜早有一腿那般复杂的关系,一个人倒是落得清净。

看书写作

越是坚持输出和输入,越是能看到自己与别人的差距。

看书的时候专挑篇幅较短的,不喜欢长篇大论;不能接受书中太复杂的人际关系,看着看着很容易脑子短路,这个人物是谁?哪章节开始出现的?与主人公有什么关系?这时候我不得不再倒回去翻阅一遍。

这样的思想直接影响到我的写作。近期写了些文章,反应并不好。我开始反省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看着手中的书《独居一年》,回想作者设计的情节和脑回路。

我的格局太小,不是女主爱男主爱得死去活来,就是男二对女主的死缠烂打。小情小爱,这些烂大街的题材本已失去吸引力,我那词不达意的.文字更不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文章的构思过于简单。人物的设定除了女主,男主,就是第三者。可能是怕读者像我一样被文中的人际关系搞昏头脑的原因吧。题材不够新颖,不是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就是霸道总裁与傻白甜的人设。

逻辑思维过弱,情节平铺直述,不够吸引人,让人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难以引起共鸣。

常常在想,约翰·欧文是怎么构想出《独居一年》里玛丽恩为忘却丧子之痛和丈夫的背叛,与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少年埃迪擦出火花的精彩故事情节;D.H.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讲述了一战之后回到庄园的查泰莱公爵因瘫痪而不得不冷落了妻子,查泰莱夫人在偶遇园丁帕尔金后因性诱惑而与他产生恋情的故事灵感又从哪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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