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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欣赏:从《那屋那狗》到 那狗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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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散文欣赏:从《那屋那狗》到 那狗那人

是实写实物还虚写讽人?我以我的道理在诠释的,是实物固然可赞叹,狗的天性也是叫人感动。但是如果以人全解释狗,那么主奴这样的关系,可以上升到中国千年文化里的奴性毒瘤。

  一

狗类我见过许多种比如宠物狗、看门狗、流浪狗……。如果说宠物狗过的是“朱门酒肉臭”,那么流浪狗就是“路有冻死骨”,我见过港台电视播放一些关于宠物狗的节目。表面他们吃香的喝辣的,可以算上“狗间天堂”。好像人成了狗的奴隶,给它买这个买那个,其实不过是表面现象,它要不断地推陈出新来取悦主人,如果主人对它没有什么兴趣,终于有一天它会按耐不住心中的厌烦杀你它的。如果说“朱门酒肉臭”是才是卑贱的活着,那么“路有冻死骨”也算是自由的死去,

看门狗比较惨一点,流浪狗它的好的多。狗的天性可能就是奴性,也可能是狼性的变异。有斗鸡的,有斗牛,有斗蛐蛐的,但没有斗狗了,你想如果狗看不了门,专门去和别的狗打架,主人养它做什么呢?

有的狗如天平上的平衡码,谁给吃的说谁就是主人;有的狗对主人忠心不二,见到别人就要狂吠。狗是可怜的,象狗一样活的人是悲哀的。

  二

最近从西方渐渐进口了一些怪胎,称之为SM文化。李博士也不厌其烦的赞美它,许多人标新立异的为它正名,空间博客网页只要你想找,总可以可以在搜狗百度中重复的出现。他们以小说图解评论经历各个方向吃准了中国固有的软弱与奴性,大有迷昏大法的功能。

我自己也有一点性格分裂,心理暗角也在层出不穷的发生的奇怪的变化。不然看不见心不烦,我看他做什么?看了觉得给我添堵。我起初是不抱持着绝对反虐恋的意向,只是希望不要将SM人生化,不要肆意的扩大。现在中国信仰普遍缺失的年代,美丽渐渐在暴力之下凋零,周围世界正在渐渐的走向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礼崩乐坏,四处都暴露着各种的艺术颠复狂。

刘再复先生写道,“他们聪明到用马桶、粪便、头发去开辟‘艺术新纪元’,幻想自己是第一创世主。他们或给蒙娜丽莎添上胡子,或脱光屁股在冰上翻滚(号称‘行为艺术’)”,的确不少热衷于此小说家和评论者用他们虚伪的温柔怀抱之笔,在赞美暴力与畸形。“而且制造了千百万可怜的‘盲众”女性与“合理并存在”的妄言评论家。

他们算是非主流吗?

  三

美到底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的呢?路一鸣在99年9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美是客观存在,美是主观感受》这次我又提出来了,辩论赛是主观感受胜利了,但是辩题还远远没有结束。

奴性美是主观的吧!虐恋美是主观的吧!美的感受和美到底可以划等号吗?

余秋雨先生总结道:“‘美在哪里’这个问题的辩论只是个部门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研究,外部世界何以给人提供了这么一个美的形式和人的感受为什么对这样的形式感到赏心悦目,就是,这才是我们不断思考美的一个重点。”但是我想说“拿绳子捆绑自己,然后做呻吟状,让人鞭打”这不是个性,这不是美!这是自残!

从转载的.那只狗谈到了奴性,从奴性又谈到虐恋,从虐恋再谈到了非主流。非主流一开始不过是几个小资们和小群体的圈子代表词,如今严重的被恶俗化了。我看到不少空间的非主流封面,简直就是黄色网页或者是恐怖封皮。

奴性是中国几千年的毒瘤了,但是希望一些所谓怪胎的文化,还是需要遵行一定的规律和法则,这样才有学习的可能。只是那些智商较高的无耻之徒家们借以文化或者知识或者自由或者行为艺术去标榜,然后在通过故意的放言高论来欲盖弥彰。虚构一些过分夸张的故事,让许多无辜的自我迷茫的青年们(女性在多数)追随怪异的文化的同时,麻痹并堕落着。请住手吧!总我老爸的话说“一群人不学好的,弄的人不人鬼不鬼的。”

  四

现在再看《那屋那狗》,如果那不是只狗,是一个人呢?难道人狗同也是同途?嘿嘿,人也?狗也!

  附记:

野火一篇文章叫《那屋那狗》,文章如下:

“一家犬,名贝贝,甚可爱灵巧,似乎识人意,主人惯惜之。床前桌后无不尾随,要么舔,要么蹭,甚可悦人。

时适主人迁徙,贝贝懵于详细,如昔幽会其雌伴花花,野外舒适,尽欢其事不思归。时愈中午,主人万事惧备,只欠贝贝,甚急,广觅之。寻往花花主家,闻答:大抵携花花萍踪侠影去也。搬迁工见状,躁然,质询去留与否。亲戚亦斥道:贱犬而已,何足这般劳神,日尔以数倍赠你便是。

时至黄昏,贝贝方悠哉而归,步履飘逸,双耳一路晃悠,颇惬意。爪临门前,发见大门紧闭,微异,遂自后院疏水洞口轻盈穿入。夜降,四处漆黑,一片孤寂,贝贝大异。往昔,便是昨日,此时分即已晚餐,灯火通明,其乐融融,今何故焉?悔不该成天私奔。

日已出,仍未见主人,屋内依然寂静。思量间,饥饿已至。遂求乞于花花。盖畜生亦通人道,贞操可慷慨赠予,食则切不可舍之。便啮之。尔后情尽。

贝贝流浪于人群,拾遗为生,体会艰辛,越发思念主人。觅食之余寻找主人,穿棱于人群,偶尔误会,每每遭击之。每见雌犬绝育未果,其主家必究其责任于贝贝,便断其洞门痛击,使思主之心凄然切然。如此早出晚归,寻觅,期待,孤独与思念,春夏秋冬。。。。。。

若干时光已逝。适逢主人路过,探望故屋。却见后院伏卧着一老狗,细细端详,果真是贝贝,感慨不已。贝贝老矣,毛已然脱去大半,肌肤粗糙不堪,原本奄奄一息,此刻终于见了主人,似乎回光返照,快步冲来,险些人仰狗翻。当晚主人食宿于斯。次日,贝贝死去。葬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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