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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鹰飞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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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夜鹰飞

雪夜鹰飞

正月十四。凌晨。

一场惨烈的追杀刚刚结束。

大雪刚住,天地间充满了肃杀寒冷之气。十来具身着黑衣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一块空地上,与白雪相映,异常醒目。凌秣厉就坐在这些尸体当中的空地上,微微喘息着,用一块从尸体上撕下来的黑布包扎胁下那道还在渗血的伤口——只要这伤口再深上寸许,他就和躺在地上的这些刺客毫无分别了。

这已经是七天之中,他遭到的第六次追杀了。

敌人的攻击一次比一次迫近,也一次比一次凶猛。看来归二爷为了城外冷香园的那件事,对他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了。

谁能想得到,仅仅十几天前他还是快意楼老大归二爷座上贵宾,可一转眼间,他竟成了归二爷的眼中钉肉中刺,派出大批高手对他一路追杀。而这一切,都是从正月初七那天他应朋友之邀去城外冷香园喝酒赏梅,遇上那个犹如樱粟花般妖艳的女子之后改变的。

凌秣厉微微苦笑一下,心下不无悔意。那天,他要是没有喝那么多酒,也许就不会上前调戏那个女人,或者那个女人不是那么容易上钩,又或者他事先知道这个女人就是快意楼的骨干“绝代双姝”之一,归二爷的宠妾沈无眉……那么,一切都将不同。

想到这里,凌秣厉不禁又苦笑起来。江湖本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只因他比这些汉子强,所以这些人死了,他还活着,但以后呢?快意楼的势力遍布北七省,且不说归二爷号称京城第一高手,一手大袖神功罕遇敌手,属下更是高手如云,而他不过孤单单一个人,根本无法和快意楼抗衡。

为此,凌秣厉也曾想过回头,直上快意楼向归二爷低头认错。但这个念头一起,立刻又被他否决掉了。他很清楚,不等他闯入快意楼,甚至还没踏上快意楼所驻的那条大街,就会被快意楼的诸多子弟乱刀分尸。

只有逃跑一条路,可逃到哪时哪刻哪里才算完?

凌秣厉慢慢走到最后一个死在他剑下的黑衣人身旁,弯腰去拔他的剑。他拔得很慢,但仍牵动了胁下的伤处,使他忍不住闷哼一声。痛,现在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他该往哪里去?

他把沾满污血的剑在黑衣人身上擦拭干净,插入鞘中,抬头茫然西望。这一带他几年前他曾经来过,依稀记得附近几十里地荒无人烟,唯有往西六十里处,有个叫风云客栈的小小旅店。

  风云客栈

狄飞鹰伸出手来,揭开蒙在窗子上的厚厚棉布的一角。外面的雪越下越大,刚才依稀还能看到院里那株槐树透出的些许绿意,才一盏茶功夫,此刻只能看到一团白色的树的轮廓。他苦笑了一下,放下帘子,这场大雪下得实在不是时候,完全打乱了他的行程。

“狄头儿,这雪下得这么大,怕是三两天里走不了吧?”说话的是个精瘦汉子,年纪在五旬左右,形容猥琐,一副醉醺醺的样子,看来已经喝得不少,可仍一杯接一杯不停地往嘴里倒酒,大有不把这客栈的酒全部喝光,绝不肯罢休的样子。

不等狄飞鹰开口,坐在他左首的一个铁塔般的粗壮汉子冷冷搭腔道:“孟弃儿,这不正好遂了你的愿,可以留在这客栈里喝个痛快?”这汉子三十来岁,又黑又高,坐着时居然比寻常人站着一般高,这么冷的天气里,仍敞开衣襟,露出一丛黑扑扑的胸毛。孟弃儿眯着眼睛,嘿嘿一笑:“说得一点不错,可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焦触也。”那焦触哼了一声,扭过头去,只作没听见。

看着这两人斗嘴,狄飞鹰也不阻拦,嘴角还露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狄飞鹰是荆门县的捕头,这次奉命秘密押解钦犯关飞渡前往京城受审,一路上餐风饮露,紧赶慢赶了四五日,眼看就要到达京城,不料被这场大雪困在这个荒僻野地的客栈中。这孟弃儿和焦触是他的手下最得力的差役,数年来一直跟随着他出生入死,有着过命的交情,但这两人性格甚是不合,焦触向来看不惯孟弃儿贪杯的性子,孟弃儿虽不辩解,可说出的话却极是阴损,以致两人聚在一起就如冤家对头般横眉相对,狄飞鹰早就司空见惯,也就见怪不怪了。

见二人不再说话,狄飞鹰目光转向伏在桌子上瞌睡,仿佛不胜酒力的青衣儒生身上,脸上笑意登时收敛,冷声道:“关飞渡,你吃饱了?”关飞渡懒懒地应了一声,慢慢抬起头来。只见这关飞渡年纪不过二十来岁,眉目清秀,竟是个十足的美男子,说道:“多谢狄捕头关心,在下酒饭已足,就请安排寝室休息。明日早起继续赶路,只盼早日上得京城,洗脱冤情,还我自由之身。”

焦触听了,又是“哼”的一声,道:“以你这次犯下的案子,我看你是想早日赶到京城受死才对。”孟弃儿却“嘿嘿”一笑,说道:“这倒难说,关公子手眼通天,认识的达官贵人比你住的那破屋子里老鼠还多,那些官老爷若肯帮忙,洗脱那点儿罪名的确不是什么难事。”焦触怒道:“你……”对着孟弃儿怒目而视,孟弃儿只装作没看见,顾自拿起酒壶往杯中倒酒,啧啧赞道:“好酒啊好酒。”举杯一饮而尽。

这次狄飞鹰没有留意他二人对话,眉头紧皱,似在思索着什么重要事情。这里是一家地处荒野僻郊的客栈,名唤风云客栈,虽不甚大,但收拾得蛮干净。楼上是客铺,下面就是店堂了,摆着三四张桌子,除了他们四人所坐的这一桌外,空无一人。这也难怪,大正月头的,若不是身有急事,有谁愿意在这冷得要命的天气出门?

“店家,再给我打一壶酒来。”孟弃儿摇了摇空酒壶,仍然意犹未尽,向坐在柜台里烤火的两个伙计叫了一声。那两个伙计对望一眼,恋着那火盆都不愿站起,低低对着话,似在相互推诿,过了好半晌,那年轻一些的伙计才不情不愿的站起来,从柜台里端了一壶酒给他们送过来。

“这位小哥,我们在这里坐了有些时候,怎么不见你们邹老板啊?”孟弃儿打了个酒嗝,眯着眼睛问道。伙计为孟弃儿杯里斟满了酒,放下酒壶,才道:“回客官,我们这里没有什么邹老板,只有个老板娘,姓苏,她今儿身体不舒服,待在楼上一整天没下来了。”

孟弃儿皱了皱眉,说道:“你们这里只有一位姓苏的老板娘?好像不对吧,去年九月我来过这里,还跟邹老板喝过几盅,他的酒量好得没话说,一个可以顶我三个。”

那伙计怔了怔,还未开口,就听得楼上传来一阵银铃般地轻笑:“这位客官就不要打趣小白了,去年是位钱老板在这开店,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可从来没有什么邹老板。”

众人闻声抬头,只见一位身着大红棉袄的女子斜倚在栏杆上,手上握着一方鸳鸯绵帕,神情慵懒,肌肤胜雪,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众人只觉眼前一亮,俱未想到在这荒僻的客栈里会遇上这么个绝色女子。

孟弃儿醉眼微睁,仰天打了个哈哈:“看来是我记错了,唐突美人,我甘愿罚酒三杯,就当谢罪。”那女子“噗哧”一笑,说道:“这位爷说话倒真风趣!”莲步轻移,缓缓走下楼来,向众人施了一礼,说道:“那钱老板是我的一位远房表哥,前些天有急事出门去了,委托我在这里帮他看上几天。奴家姓苏,在此向各位客官见礼了。”说话间眼波流动,在各人脸上依次扫过,似有意又似无意,在关飞渡脸上多停留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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