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范文文秘知识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本文已影响 1.21W人 

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马上就要开展了,下面请看本站网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欢迎参考。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1】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8周(12月26日至12月30日)。本次期末考试资料将作为明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检查的内容,请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佳大校发﹝2016﹞53号)、《佳木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和《佳木斯大学课程考核档案建设规范要求》组织实施考试。现将本学期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抓考风考纪

1、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选派。各教学单位要对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学校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考试和监考。

2、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信考试,增强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学校将安排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监考,教务处、教学辅助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全校考场进行纪律检查。

二、考务安排

1、本学期除在期末考试周安排的考试课程外,其他的考试课程均安排在16-17周进行,且每天每专业只能安排一门课程,如有特殊情况,教学单位需提出考试安排申请。

因研究生入学考试要封闭部分教学楼,在12月23日(第17周,星期五)至12月25日,请各教学单位不要安排本科生考试。

2、考试周仍按每专业设置2-3门考试课程进行,其他考试课程在16-17周考试的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3、课程排考工作要求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操作,排考截止时间为课程考试前五个工作日。

4、考场安排:

第二学区的学院考试均使用2A13楼教室,其它教学单位的考试均使用1A18楼、1A01楼、1C06楼教室进行排考,考场容量设置为教室容量的30%。

5、考试场次:

第一场 8:10-10:10 第二场13:30-15:30

6、考试周最后一科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级、2014级学生: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 ,第18周)

考试科目:每专业设置一门专业课

2016级学生: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第18周)

考试科目:2016级大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

2015级学生: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第18周)

考试课程: 每专业设置一门专业基础课

7、公共课考试时间:

1)公共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课程

课程考试设在“期末考试-提前周”轮次进行(16-17周)。

2)公共外语课:

2015级,12月26日,上午8:10-10:10

2016级,12月29日,上午8:10-10:10

3)外语听力考试,设在“期末考试-提前周”轮次进行(16-17周)。

三、考试成绩报送

1、成绩录入。要求各门课程将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分别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

2、提交原始成绩单。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在2017年1月4日(星期三)提交课程考试原始成绩单,包括成绩单目录和按目录排序的原始成绩单。不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全校通报。

3、本学期已结业课程,且录完成绩的,需按现行规定重新填写原始成绩单及重新打印成绩单。

四、补考安排

2017年春季学期补考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即2月20日(星期一)至2月24日(星期五),请各教学承担单位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从本学期开始,所有必修课程[理论课和实践环节课]、专业限选课程、补考课程要求建立完整的考试档案。

2、每门课程必须按考试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建立课程考核档案。

3、考试安排【考场安排、监考安排】确定并上网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各教学承担单位必须打印监考安排表进行张贴,并通过微信、短信、QQ群等方式向监考教师发送监考通知,确保通知到位。确因故不能履行监考职责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同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安排相同学科的教师代为监考。公共课和多个学院学生合上的课程,有考生的学院有责任安排监考教师。

4、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立即开展试卷自查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逐一验收,对问题试卷责任人按《佳木斯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验收合格的试卷存档,不合格的试卷立即整改,未完成整改的教师不允许放假。

教务处将于11月20日左右对全校教师开展两轮期末考试培训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务必将相关文件及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落实责任,严明纪律,确保考试工作及考试档案归档工作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的保障工作。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2】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8周(12月26日至12月30日)。现将本学期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周最后一科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级、2014级学生: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 ,第18周)考试科目:每专业设置一门专业课。

2015级学生: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第18周) 考试课程: 每专业设置一门专业基础课。

2016级学生: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第18周)考试科目:2016级大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

2、公共课考试时间:

(1)公共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课程,课程考试设在“期末考试-提前周”轮次进行(16-17周)。

(2)公共外语课:

2015级,12月26日,上午8:10-10:10

2016级,12月29日,上午8:10-10:10

3、考试场次:

第一场 8:10-10:10

第二场13:30-15:30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9日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