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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活动宣传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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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活动宣传方案三篇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继续举办第十四届的“吾爱吾·心之旅”心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烟台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承办: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法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机电汽车工程学院、心悦协会、小桔灯心理义工队。

二、活动时间

4月20日—月0日

三、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激扬青春·做时代新人

四、活动内容

详见附1

五、活动要求

1.学院开展的校级活动,请务必确定好活动的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有变动,请尽量提前一周告知,并做好变动之后的'活动宣传,以便同学们能按时参加。

2.相关老师要加强对本学院开展的心理活动的规范化组织和指导,督促好宣传月期间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班级活动能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3.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发动与宣传。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和心理社团的骨干作用,发掘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在各种平台上展示阳光心态、传递正能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他们参与到活动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受益面,使各项活动开展到实处。

4.根据本学院的学生和专业特色开展活动,要注重学院品牌活动的创建,使之能够长期、连续开展,充分发挥教育和示范功能。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注意留存活动现场的字、图片和音像资料,以使本学院的经典品牌及特色活动能够得以传递和继承。

5.请在月0日(周三)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和图片资料等发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邮箱xx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县政府决定,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3月15日(星期三)9:00至12:00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楼前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与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及涉农商品等物品,进行真伪识别,开展现场咨询,现场教授消费者商品质量知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通过12315投诉热线和现场受理形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案情简单的现场予以处理,案情复杂的登记在案,进一步调查了解,限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消费者。

4.组织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开展形象展示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展示我县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商品,现场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方法及安全消费知识。

2.县农业局:负责宣传《种子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种子样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种子真伪。

3.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县卫计局:负责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疾病疫情预防救治及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5.县物价局:负责宣传《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6.县法院:负责做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活动现场交通管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宣传《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天然气公司宣传《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活动现场各单位宣传点占用场地的划定及协调配合工作。

9.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展览假冒卷烟,引导群众正确识别假烟。

10.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宣传《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设立咨询服务台,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加碘盐。

11.县电信公司:负责宣传《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12.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宣传《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开展服务,宣传移动电话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3.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宣传数字电视有关消费知识,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14.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搞好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组织好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商场、超市要在门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营造气氛。有宣传咨询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结合各自职能,按照区域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版面,由领导带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准时开展活动。

2.现场宣传咨询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宣传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指定的区段设置宣传咨询台(桌椅自带),活动结束后方可撤离。

3.活动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对消费者现场投诉,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登记清楚,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要通过宣传,使广大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维权的自觉性。同时,要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知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促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消委20xx年的工作部署,区消委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近日召开了常务理事会,通过了六个宣传促进3。15活动的整体方案。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

从即日起联合报社、电台、电视台和区315维权网围绕“消费与责任”主题,撰写和收集相关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二是搞好服务宣传。

于20xx年3月14日在体育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同时开展消费与责任启动仪式,邀请区领导参加并讲话,联合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物价、商委、律师单位、医院、学校等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投诉处理、免费体检身体、免费维修家用电器等服务活动。

三是抓好演出宣传。

3月14日,区消委组织农业、工商、卫生、教委等10个常务理事,利用各职能部门职工进行文艺演出,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点,同时采取文艺演出与职能部门发布新闻形式,宣传“消费与责任”的重要意义。

四是注重农村宣传。

组织各消委分会联合质监、农业、卫生、工商、物价、畜牧、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以文艺宣传形式到和两个场镇,并进行宣传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处理消费投诉,着力解决农业生产资料的投诉处理,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同时还要求农村消委分会以场镇和学校为活动平台,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每个分会至少进入1所学校和在各乡镇利用逢场天宣传1次,各投诉站至少办2期宣传栏,重点以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为主。

五是协调企业宣传。

号召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以及相关经营者开展“走近消费者,服务消费者”活动,开展诚信兴商,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和服务承诺。要求企业负责人带头亲临经营现场,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帮助解决消费纠纷。

六是启动诚信宣传。

开展“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商品”的推荐评选工作,利用3。15启动仪式进行授牌,从而打造诚信兴商企业,完善信用信息建设,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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