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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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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总结起来亦无非两种途径:要么中饱私囊截留公共资金窃取国有资产,要么权力寻租不当牟利集体分赃。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2016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1】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同志》(赣治金[2016]1号)精神,按照县要求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横峰县科技局深入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安排自查,狠抓工作落实,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 自查自纠内容

这次自查的重点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对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要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包括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管理情况以及设立“小金库”情况。

  二、自查自纠的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科技局严肃财经纪律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成员,负责指导和自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2、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3、落实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三、自查自纠的结果

1、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3、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2016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2】

根据市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16]411号)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对2013年1月—2016年6月期间,所有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市商务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 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为做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8月19日,我局召开了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铜陵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有关报表进行说明,朱方敏局长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全系统高度重视,落实治理责任。二是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三是要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好自查上报工作。四是要求局纪检监察室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自查监督工作。?

  三、 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专项治理内容,我局对各类帐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我局预算收入没有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及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等情况发生,没有违规转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无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并按规定实行了公务卡结算。

出国经费支出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无擅自出访、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等问题;

我局已于2009年按规定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因此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发生。我局下属市场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尚未实行车改,现有执法用车2辆,分别为皖G00355、皖G17780,2013年度共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2016年1-6月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均无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问题发生。

2013年-2016年6月我局共发生会议费1.55万元,所开会议均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召开,没有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旅游等费用现象发生。无虚报会议人数、天数、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问题存在。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我局对各类办公设备的购置,从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4、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及处置上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违规问题存在。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

我局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无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我局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使用规定,没有违规、违法现象存在。

7、设立“小金库”情况

我局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8、财务领域“四风”突出问题情况。

经认真自查,我局财务领域无“四风”突出问题存在。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我局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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