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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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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名著读后感(实用)

名著读后感1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出色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著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著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 ,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 ,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 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忽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 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 播种两次,收获 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名著读后感2

在星期五的中午,老师吩咐班长吧最后那一本书发下来,我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哪本书是什么样子的'。过了几分钟终于到我去领书看了,我马上翻开目录,里面的内容非常多,我心想,读那么多小故事,看来我的阅读会提高很多。

我一回到家马上翻开书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的看了起来,最让我觉得好看的地方那就是第一篇小故事了,那就是——《尧谨慎取材》这个小故事。里面写了:陶地的首领尧年老的时候,想挑选一位德才兼备的人来继承帝位,他想不到要选谁,他问大臣们:”谁最适合继承我的帝位。“大臣们说了一个又一个,尧还是不满意,大家一起说:“民间有一个年轻人,他叫虞舜,人们都说他很不错,说不定他可以。”尧说:“这个人我听说过。他是不是又孝顺有贤名?”“不错。”一位大臣说,“他的母亲和父亲还有弟弟一直想法害死虞舜,反而他不记仇,还孝敬老人,把家里治理的井井有条。”尧听了这番话,心想让虞舜来继承帝位吧。尧还是不放心,他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看他怎样对待她们,他不像有些人因为他们尊贵而娇宠她们,而是让她们像普通人一样让他们做家务。尧觉得他做得很对,所以尧送给他谷仓和一把琴。父亲又想法把虞舜害死,但还是没成功。尧最后把帝位继承给了虞舜。虞舜果然不负众望,成为千百年来人们歌颂的好帝王。

这本书既好看又生动有趣,你们可以看看。

名著读后感3

谁没有过懵懵懂懂的童年?谁没有过敏感脆弱的儿时?可疲于现实的我们现在都已经快忘光了,每天生活的琐事、现实的残酷让人烦不胜烦。可静下心来和儿子一起读了这本《一百条裙子》,倒让我想起我的童年了。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敏感自卑而又自强的穷孩子,同学们那不无恶意的取笑让她无所适从,一时想融入集体的冲动让她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一百条裙子的谎言,从而一步步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境地。而她的同学佩琪却又无法设身处地的理解她的尴尬,一而再再而三的拿她的这句话来刺激她,玛蒂埃呢,虽然同是穷孩子,能体会旺达的痛,却不敢勇敢的站出来做出正义的选择,懦弱也好,自保也罢,反正就是无所作为。最终事情以旺达不堪忍受而远走他乡告终。

虽然紧接下来的事情还算是比较喜剧的,佩琪和玛蒂埃想找到旺达和她做好朋友,而且她们的努力也换来了让她们心安的结果,可我认为,如果不是绘画大赛上旺达的一百条裙子的.作品是那么优秀的话,别人是不会在意旺达的离去的,佩琪和玛蒂埃也不会对旺达的离去产生自责的。孩子固然有孩子的思维,可她们心底的善良到底是有限的,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除了让她懂得善待他人,还应让她懂得理解别人的痛,就如同他自己的一样。我是这样想的。

总之,无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谢谢刘老师的推荐!以后又有什么好书的话告诉一声,谢了!(附:孩子自2岁起,我们就一直睡前一起看书讲故事的,从没间断过,那是我俩最幸福的时候 !)

名著读后感4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名著读后感5

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后,我受益匪浅,它使我知道许许多多的道理,它使我终身受益。

时光匆匆,八千多日子从朱自清眼前溜走,他无奈!而我也知道,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不会说为谁而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因一些事而时光倒流。时间犹如钟般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滴答滴答”声经常回荡在我的耳边,我知道,这是时间正一秒一秒地减少。我们的生命的时间也一秒秒地减少。

时间流逝得飞快,已是20xx年了,我们还是无所作为,作为十三四岁的我们,有什么作为呢?只有玩罢了,只有浪费时间罢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玩的时间用来学习知识,就像鲁迅说的那样:“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写作罢了。”岂不是很好?

孔子曾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呀!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河水,日夜不停得流着。我想,世界上什么是最宝贵的.?金钱?不,是时间,时间是最宝贵的。我们看不到它,也摸不着它,既然如此,为什么时间是最宝贵的呢?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的的材料。”即使你有亿万财产,但到你死的时候,你能把他带走吗?你真能带走时间罢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时间,你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匆匆》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好每一分每一秒,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无限的贡献。

名著读后感6

19世纪末的美国,一位勇者他将手中的笔化作利刃刺向残酷的黑暗社会,为人们开启了光明的时代。他,就是欧亨利。有人说,欧亨利的作品一部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小说中的主人公从为了送给爱人一件圣诞礼物而卖掉自己最心爱的东西的年轻夫妻到为爱牺牲自己事业的甜蜜爱人到为鼓励年轻画家活下去而身染重疾的老画家,这些人都是大城市中小人物,可他们都抒写着人间真情。

我们可以在“警察与赞美诗”里找到社会诟病的“真凶”,在“财神和爱神的较量”中收获了“麦琪的礼物”,在“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上体会了“爱的`奉献”。这些故事都极具戏剧性,令人啼笑皆非。再加上他那幽默风趣的语言,出人意料的结局,让人在吃惊的同时,又觉得合情合理,在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表的悲哀。这种“含泪的微笑”给人内心强大的震撼。

体贴的黛拉为了给丈夫一件像样的圣诞礼物剪去那一头棕色小瀑布一样的点缀隐隐波纹能够反射出点点光亮的秀发,送给吉姆一条白金表链。她也迟疑过,不经意落下了两颗眼泪,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可很快地就消散了。同时,吉姆为了给妻子一件礼物,卖掉了家里祖传的金表为妻子换来了精致的发卡。虽然两人并没有如愿以偿地送上合适的礼物但这对夫妻已经受到了来自对方更珍贵的礼物——体贴,细心和真挚的爱。

轻轻合上书,静静地闭上眼睛,回想起与家人的点点滴滴,心被一种名为爱的暖流拂过,从前常常希望他人能为自己付出什么,却从未用自己的力量关爱、奉献于身边的人。只记得父母为了我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的爱,确实如文中所说的那样,无私的奉献给爱的人,我便一直是受利者。于是暗暗地对自己说:下一次,要用爱的名义给予对我好的人暖暖的回报。

名著读后感7

红楼梦〉打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影响过千千万万的人。〈红楼梦〉在中国可谓地道的名著。它以凄婉的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亡史。其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其实也是他们(她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更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林黛玉,一个正日哭哭啼啼的,不怎么健康的女人。贾宝玉是怎么搞的,放着那么多的红润佳丽不要,怎么会偏看上一个终日病病歪歪的老病号呢?在重看〈红楼梦〉的时候,发现一个个佳丽都有些俗气,在对贾宝玉的爱上,无人可比林黛玉的`独特和刻骨铭心。林在临死前曾说过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说的一点都不错,在咽气前她也只是喊着“宝玉你好”——这种对爱情的专注精神是每一个男人都不愿舍弃的,更不要说生来就是情种的贾宝玉了。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

名著读后感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中国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1、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2、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名著读后感9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名著读后感10

我利用空闲时间阅读了《斑羚飞度》一文,其中人类的残忍,斑羚种群的团结,镰刀头羊的机智无私全都跃然纸上。在此,仅发表一下我的一己愚见。

伤心崖上,一群饥渴的猎人用贪婪凶狠的目光盯着悬崖边上的一群斑羚,在猎人眼里它们是上等的山珍,而此时的斑羚们却面临着种群灭亡的危险。猎人们用斑羚的生命来满足他们贪婪的想法,可见人类是多麽的残忍。

当斑羚们陷入进退维谷的绝境,机智勇敢的镰刀头羊我能为力的鸣叫了数声。雨后一尘不染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绚丽的'彩虹,有的斑羚被这别样的彩虹所迷惑,向悬崖边上走去。头羊的一声高吼,阻止了同伴的行为。随着这声吼叫,整个斑群分成老幼两拨,老少成对飞跃悬崖,老的斑羚自愿的牺牲了自己,而将自己的身躯作为踏板将年轻的一代送往逃生的对岸。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就意味着一只年老的斑羚摔得粉身碎骨。然而,没有一只年老的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它们心甘情愿的为年轻的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动物尚有如此的胸怀,部分人类却是做不到的。他们更看重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大局。这一点,我们人类应该向斑羚学习。

然而,这群斑羚不是偶数而是奇数,最后剩下那只成功指挥斑羚群飞渡的镰刀头羊,随着枪的砰砰响声,胸部冒出了好几朵血花,摇晃着向悬崖边走去。它用自己的智慧让羊群得意生存,自己却英勇的走向了死亡,它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值得敬佩的。

名著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海蒂》。这本书的主人公——海蒂,她是个心地善良、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可当我看到《海蒂》的第一段时,这个心灵中充满爱的孩子吸引了我,让我不由自己的继续看了下去。

作者通过海蒂的性格展示了心地善良和天真纯朴中蕴含的幸福与欢乐。读懂了很多,海蒂用纯真与爱心温暖了他那个外表冷漠但内心善良的爷爷;她陪瞎了的奶奶聊天,让什么都看不见的'瞎奶奶找到了生活的乐趣,使奶奶不再孤单、不再寂寞……海蒂那纯真的、那善良的心,还有海蒂那天真烂漫的性格,我的心被感动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十分自私。自己拥有的东西从来都不愿意与别人分享;当别人指责他的时候,不但不承认错误,还把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当别人有病时,他不但不去鼓励别人,还嘲笑别人……为什么不去帮助、关心、尊重别人呢?如果人们能像海蒂那样关心他人,帮助需要的人,尊重他人,关心他人,那这个世界该多好啊!

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看到羊儿们总是争先恐后地向海蒂涌来。我明白了:你想让别人尊重你,那你也要尊重别人。有些人边口口声声说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边杀害动物。这样动物见到我们怎能不逃呢?

做人要充满爱心,爱心可以战胜孤独,爱心可以击败病魔,爱心还可以给我们快乐……

名著读后感12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13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遏惊险。小人国里,先被俘虏,后又差点刺瞎双眼;大人国里,被巨人威胁演出,差点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数不胜数,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航海事业的执着。正是这份执着让格列佛获得了非常丰富的人生经历,让他的生命更有意义。当你认定了方向,就去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大脑的人,他在年轻时一直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虽零零散散,东拼西凑,但还是让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日后的航海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青少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期,虽说“活到老,学到老”但最佳时期只有一个。“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

第四次航海时格列佛被选为船长。中途由于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到了一种有智慧的马,那匹马儿通人性,善良仁爱品格高尚,从不知道什么是“说谎”。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假冒伪劣品屡禁不止。若要杜绝,我想只有当那些生产商真正把诚信放在首位时,才不会发生“毒奶粉”事件的发生。

我们青少年应该学习格列佛的优秀品质,做个有用的人。

名著读后感14

鲁迅的小说并不像现在的小说,用尽华丽的辞藻,却无实际意义。若不细细地读,很难发现其中所表达的。

《药》便是这样的一篇文章,描写十分朴素,却表现出了当时国民的愚昧无知。在众多细节当中,我认为亮点应是夏瑜坟上的花圈及坟场的乌鸦。

夏瑜坟上的花圈,在文中可知并不是自然生长,也无可能是亲戚、朋友或是邻居送的,而在《呐喊(自序)》中,由“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可知,这花圈是作者凭空添上去的。在文中,夏瑜是一个革命者,但却被砍了头,人们用他的鲜血做了人血馒头给小栓吃了治病,且他的革命一直不被人们认同,包括自己的母亲。那么,作者为什么要凭空添上一个花圈,我认为是那些支持夏瑜的革命者所放的,是作者对夏瑜(秋瑾)的一个最完美的赞美,同时花圈也表达出革命者是杀不完的,革命的是有后来者的'意图,更深一层的表述出革命先烈的悼念。

在坟场的乌鸦有两个作用,首先突出了坟场的阴森的氛围,且乌鸦是不可替换的,若换成麻雀之类的鸟儿,便会让读者觉得氛围与坟场格格不入,乌鸦则能将坟场的氛围表现得淋漓尽致。其次,乌鸦的叫声是一种呐喊的象征。《药》收录在小说集《呐喊》。因此便可认为《药》中最后乌鸦“哑——”的一声是作者的呐喊,且乌鸦不是夏瑜的显灵,也打破了夏四奶奶的封建愚昧,可视为对华大妈,夏四奶奶等众人的心灵的唤醒。

名著读后感15

早就明白《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明白有这么一本书,明白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样记得了。

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此刻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向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此刻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情绪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

我一向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但是不知怎样,也不知为什么,之后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

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好处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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