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之史部后汉纪

《后汉纪》孝灵皇帝纪中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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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嘉)平四年(乙卯、一七五)

《后汉纪》孝灵皇帝纪中卷第二十四

春三月,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一〕。

〔一〕 胡三省曰:“雒阳记:太学在雒阳城南开阳门外,讲堂长十丈,广二丈,堂前石经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书、周易、公羊传十六碑存,十三碑毁。南行,礼记十五碑悉崩坏。东行,论语三碑毁。礼记碑上有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名。又赵明诚金石录曰:石经,盖汉灵帝熹平四年所立,其字则蔡邕小字八分书也。后汉书儒林传叙云‘为古文、篆、隶三体’者,非也。盖邕所书乃八分,而三体石经乃魏时所建也。”按水经注谷水曰:“东汉灵帝光和六年刻石镂碑,载五经,立于太学讲堂前,悉在东侧。蔡邕以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笔写者,车乘日千余辆,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铭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 ”故隶释以为诸儒受诏在熹平,而碑成于光和年间。范书灵帝纪作“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于太学门外”,乃指下诏之日,非指刻石树立之日,故袁纪“五经”之上恐脱“诏诸儒正”诸字。

夏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园灾。

冬十月改平准为中准,使中官为之令,列为内署,令、丞悉用中官。

初,虞大家以选入掖庭,生冲帝,陈夫人生质帝。冲帝早崩,政在梁氏,故未有谥号。议郎毕整上疏曰〔一〕:“孝冲皇帝母虞大家,质帝母陈夫人,皆诞育圣明,而未有谥号,今当以母氏序列于外戚。虽在薨没,犹宜爵赠,况二母见存,而无宠荣者乎?即违母以子贵之义〔二〕,又不可以示后世。”上感其言,以虞大家为贵人,陈夫人为孝王妃〔三〕,使中常侍持节告宪、怀二陵。

〔一〕 范书皇后纪作“卑整”。注引风俗通曰:“卑氏,郑大夫卑谌之后,汉有卑躬,为北平太守。”惠栋曰:“整,雁门人。案孙勉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蔡邕集及袁纪皆作‘毕整’。作‘毕 ’字者,误也。”今按续汉书亦作“毕正”,其必有所据。恐当以袁纪为是。

〔二〕 见隐公元年公羊传。

〔三〕 “孝王”,是勃海孝王鸿也。

大鸿胪袁隗为司徒〔一〕。

〔一〕 范书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

五年(丙辰、一七六)

夏四月癸丑〔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作“癸亥”。按是月壬辰朔,无癸亥,袁纪是。

五月,太尉李咸久病罢,光禄〔勋〕刘宽为太尉〔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太尉陈耽罢,司空许训为太尉”。又刘宽为太尉,范书系于“秋七月”。“勋”字据范书补。

闰月,永昌太守曹鸾下狱诛。

初,鸾上书讼党人曰:“夫党人者,或耆年渊德,或衣冠英贤,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锢,辱在泥涂。谋反大逆,尚蒙赦宥,党人何罪,独不开恕乎!所以灾异屡见,水旱荐臻,皆由于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有司奏槛车征鸾弃市。鸾年九十,本郡悯其无辜。于是申党人之例,父兄子弟、门生故吏,皆免官禁锢。

冬十月,司徒袁隗久病策罢。

隗字次阳,累世三公,贵倾当时。兄弟逢及隗并喜人事,外结英俊,内附宦官。中常侍袁朗〔一〕,隗之宗人,用事于中,以逢、隗家世宰相,推而崇之以为援。故袁氏宠贵当世,富侈过度,自汉公族未之有也。逢兄子绍,好士着名,宾客辐辏,绍折节下之,不择贤愚。逢子术亦任侠好士,故天下好事之人,争赴其门,辎軿柴车,常有千两。宠臣、中官皆患之。

〔一〕 范书袁安传作“袁赦”。

十二月丙戌〔一〕,光禄大夫杨赐为司徒。

〔一〕 范书作“十一月”。按十一月戊子朔,无丙戌,范书误。

是时拜爵过差,游观无度,赐叹曰:“吾世受国恩,又备宰相,安得拱默哉!”复上疏曰:“臣闻天生蒸民,不能自牧,故立君长,使司牧之。是以文王日昃不食〔一〕,以立雍熙之化。顷闻拜爵过多,每被尚书劾,非众所归,或不知何人。昔尧用●〔二〕,犹尚先试考绩,以成厥功。今之所用,无他名德,旬月之间,累迁高位,守道之徒,历载不转,劳逸无别,善恶同流。又闻微行数出诸苑囿,观鹰犬之劳,极般游之乐,政事日隳,大化凌迟,忘干干不息,忽屡省之钦哉。陛下不顾二祖之勤止,追慕五宗之高纵〔三〕,殆非所谓光昭之美,而欲以望太平,是由曲表而求直影〔四〕,却行而求及前人。惟陛下绝慢游之戏,念官人之重,割超越之恩,慎贯鱼之次,以慰遐迩愤怨之望。臣受恩偏厚,特添师傅之任,不敢自同凡臣,括囊解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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